浙江乐清:以能动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2024-01-28 09:02: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连琦琦
 

  作为一座现代化生态城市,浙江省乐清市一直致力于描摹全域美画卷,近日,乐清市又添了一张国家级“绿色名片”——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立足环资审判,不断延伸司法职能,以能动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司法屏障。

  以专业环资审判做好生态建设“必答题”

  2023年9月,在乐清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采矿罪案件中,肖某(另案处理)出资购买运输船用于运输非法开采的海砂,雇佣林某作为管事负责管理和联系该船舶海砂运输的具体事宜,其中多次运输非法开采并买卖的海砂。

  该案审理过程中,因海砂价值有多种认定标准,本案部分涉案海砂又已灭失,无法确定其品质,且采用不同的标准直接影响到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涉案海砂的价值认定问题让承办法官陷入深思。

  “各位法官,今天我们召开专业法官联席会议,请大家看手边的林某等人非法采矿罪一案的案例资料,共同研讨一下!”

  这是乐清法院每月一度的专业法官联席会议。法院在日常办案中遇到一些需要斟酌的案件,都会提交专业法官联席会议。这场会议通常以刑事、环资等多部门法官联席开展案件讨论,交换观点意见,助力法官共同精进业务能力。乐清法院充分利用该机会,促进环资审判集结多条线法官智慧,助力推进审判专业化。

  此外,乐清法院还多次组织环资条线法官参加民事、刑事、行政多条线业务培训会,补足业务短板;针对重大的环资案件,联合多部门组成专业领域的跨庭室合议庭,并吸收环境资源相关领域的人员加入人民陪审员队伍,将专业化队伍建设融入审判的方方面面。

  自2022年至今,乐清法院已受理涉水、土地、矿产、动植物等环资案件逾220件。为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提高审执质效,守护两山之美,乐清法院雁荡山人民法庭于2023年3月正式揭牌,坐落于世界地质公园、国家5A级景区雁荡山的山麓。

  以落实生态修复注入环资治理“强心针”

  作为不可再生的海洋矿产,海砂的珍贵性不言而喻,对海洋环境的重要性也可见一斑。使用吸砂装置非法采砂过程中,会损害涉案海域水体、海床以及海洋生态环境,导致水质严重浑浊,污染海域水体,并导致海洋生物资源流失,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

  在审理上述林某等人非法采矿罪一案时,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也一并进行了审理,被告人也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缴纳了生态损害及修复费用,并主动在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致歉。

  落实生态修复,是近年来乐清法院在办理环资案件时的又一重要举措。

  走进乐清市天成街道巨光村的“山前河湾”,我们看到满目的郁郁葱葱、生机盎然,谁能想到在2年前,它曾被非法占用作为垃圾填埋场,污水横流,严重污染环境。后该案进入司法流程,在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指引下,该地块由市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于诉前先行开展复垦修复,乐清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主动审查复垦成果、组织验收,并引导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缴清了101万余元生态修复费等。

  近年来,乐清法院积极能动履职,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一方面,积极在如卢某非法毁坏“九龙山”山场林地等公益诉讼案件中压实生态修复责任,注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修复金的自动履行,实现自动履行率100%;另一方面,积极建立雁荡山生态司法修复示范基地等“环资阵地”,重视运用补植复绿,推行办案与修复同步进行,如在赵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中,向被告人发出“生态修复补植令”,责令其补植复绿。

  以擦亮宣传品牌把握前端预防“金钥匙”

  “竟然有人抓猫头鹰来吃?”“原来抓野生猫头鹰是违法的!”

  在爱鸟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一群孩子在听完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例后,将讲解法官团团围住,不断抛出各种问题,法官一一耐心解答后,孩子们纷纷表示,今后要知法学法用法,守护我们的“蓝天精灵”。

  2023年以来,乐清法院多举措创新宣传方式,在“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环资节点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法治进校园等主题普法活动逾15次。此外,乐清法院还在雁荡山景区设立了生态旅游法官服务站、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司法保护示范点,助力提高群众的法治及生态修复意识。

  下一步,乐清法院还将持续践行“两山”理念,构建全方位一体化绿色司法保护体系,进一步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助力乐清生态高质量发展再启新篇。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