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乡眼里,法官是这样的:他们站在苞米地里与老乡“碎嘴子”,坐在炕头上跟百姓“掰饽饽说馅”……这些爱操心、爱管事的法官,就来自靖宇县人民法院。
近年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则,多处撒子、处处开花,大力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准确把握人民法庭发展方向,深耕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为实现乡村振兴厚植法治土壤、注入司法肥料。
把法庭搬到群众的家门口,群众在哪里法庭就开到哪里。靖宇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明义在基层调研时多次强调,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践行四下基层,做群众最需要的一员。
“张法官你瞅瞅,他家的牛把我家的庄稼都祸害了,你说说这事儿得怎么办吧!”
“你张嘴就要一万块钱,你家苞米是金子做的啊!我凭啥给你啊!我就不给,你爱咋咋咋地!”
宋某与毛某是景山镇五里河的村民,毛某八月份因为在山里放牛经过宋某家玉米地时,牛闯进入了宋某家的口粮地,使口粮地内的玉米遭到了破坏,一部分被吃掉,一部分被踩毁。在“百姓说事·法官说法点”,法官了解到,宋某和毛某乃是多年的邻居,之前并无隔阂,为彻底化解矛盾,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案发”现场进行实地调解。一路上,张法官利用“远亲不如近邻”、“千金买屋,万金买邻”等多个道理,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各退一步,通过“谈心唠家常”双方当事人态度开始缓和。最终,矛盾纠纷顺利化解。
靖宇县人民法院加强与乡镇村屯之间的联系。全庭人员每周五下乡走访、送法进校园,陆续进入到辖区乡镇的司法所的调解员、律师及村屯中村民的微信群中,对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就地解答,进行诉前调解,或帮助其寻求司法救助,进一步方便群众。坚持“四不传”办案原则。即老弱病残不传、农忙时节不传、贫困户不传、边远山区不传。这一做法得到辖区群众的普遍认可。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上门办案”,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安定一方”,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