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坚持树牢“抓审判就必须抓管理”的务实理念,在诉前调解、集约管理、监督管理方面精准发力、持续用力、不遗余力,以扎实有效的审判管理推动案件效率、质量、效果指标稳中有进、稳中趋优、稳中向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2023年审判质效核心指标合计比率为98.66%,位于全省第10,全市第1,全省排名较2020年相比排名上升53名,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不打官司也能和解?”诉前介入大力化解案件存量。印发《民事案件司法调解工作实施标准》,在吉林地区率先推行法官助理主持调解工作,既有效发挥诉源治理作用,又可前置确认地址,有效缓解送达难问题。2023年共有2140件进入司法调解程序。
“您好,请问您有什么诉求?”。在甄别引导窗口,办事人员对案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来院群众进行诉前调解宣传引导和执行风险提示,同时对事实基本清楚、争议不大的矛盾纠纷开展“第一时间”调解,询问案件事实,总结争议焦点,厘清法律关系,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和申请执行前。
“该动则动、该静须静”集约管理助法官专心专注。积极顺应数字化时代潮流,借力集约化改革大势,依托数字应用和人员调配,纵深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将原本散落在立审执各部门的审判辅助人员和辅助事项全面集约,不断建构“法官专注审判主业、集约人员专精辅助事务”的审判运行新模式,助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平均庭审时间同比减少20%-25%。
建立智能辅助区,完善功能划分,设置“审前、审中、审后、送达、智辅”五个中心,常态化管理7大类40项事务,全面建立“一区五中心”格局,力争做到“应剥尽剥”。对书记员实行集约化管理,实现职能再规划、人员再配置、权责再分配,将法官从繁杂的非裁判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研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需要法官智识性的工作。
监督管理“沉下去”,审判质效“提起来”。充分发挥核心指标“风向标”作用,每日监测审判质效核心指标,每周统计未结案件进展情况,每月通报员额法官各项审判质效指标排名,对审判运行态势进行总体分析研判,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对策。
进一步规范审限变更、审批权限。严格审判节点管控,分管院领导每月调度案件进度,努力缩短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加大积案清理力度,建立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常态长效防控机制,每月通报超3个月未结诉讼案件,坚决杜绝“边清边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