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金融审判效能 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
2024-01-25 08:49: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勇
 

  我们要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优化金融司法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提升金融审判质效夯实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助力金融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要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做到: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系统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我们要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优化金融司法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提升金融审判质效夯实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助力金融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作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会议精神,坚持围绕大局,通过发挥领导干部以上率下领学促学的头雁作用,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本质规律,以党建引领金融审判思维的提升,赋能金融审判能力的优化。要扎实落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要求,自觉将金融审判融入党委领导下的金融治理工作大格局,与党委、政府定期开展会商分析,主动报告办案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结合辖区经济特色和实体经济发展现状,提供关于优化绿色金融、养老金融、科技金融等领域的高质量决策参考,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做到司法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有机衔接、良性互动。

  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司法服务。要着力推进协同联动机制,整合金融办、银保监、司法局等多元资源力量,组建深度融合的协同部门,发挥委派调解、行业调解、联合调解等纠纷化解优势,辅以法官专业思维进行业务培训,抓实金融审判诉源治理。要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尤其是针对信用卡纠纷高发、债券发行虚假陈述认定难等问题,组建专门的审判队伍,引入金融专家辅助机制,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对辖区内金融类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构建“集中管辖+专业审判”模式,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要牢固树立新时代金融审判理念,科学划分涉金融纠纷,既保持惩治金融犯罪的高压态势,又大力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既为暂时陷入困境的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又依法做好“僵尸企业”出清工作,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保障金融债权的实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充分运用数字法院建设成果,推动金融共享法庭与线上解纷平台深度融合,实现金融机构诉讼端口与法院网上办案跨界联合,强化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打通金融领域司法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要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注重金融领域典型案例的挖掘培育,结合诚实守信、以义取利、守正创新等中国特色金融文化,针对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金融消费者等不同群体,运用漫画、短视频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健康的金融行为,满足多元化、多层次金融服务司法需求。

  强化审判监管,有效防范风险。要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压紧压实院庭长金融审判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质量指标体系抓手作用,明晰金融案件承办法官质效指标,检视案件办理质量与升降因素,动态量化考核、精细化管理,构建亲清法商关系,确保金融审判队伍的纯洁性。要加强监管协同,搭建与金融办、银保监等金融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数据互通平台,设立权责一致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以此为基础常态化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进行合规性审查,提供问诊式服务,发送专业化、科学化司法建议,对存在涉诉风险的金融机构及早预警、信息同步共享,共同引导信用卡租借、金融不良资产转让等领域规范经营,尤其是要督促金融机构审慎放贷、按需授信,实现金融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健全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跨部门通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依法应当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充分发挥刑法对恶意违约、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作用,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作者单位: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