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容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二被告人破坏自然保护地案
2024-01-24 09:21: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汪晓燕
洞庭秋欲雪,鸿雁将安归。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碧波万顷,芦花飞荡,拥有丰富的湿地资源,每到冬季,万千候鸟在此停留,大雁翔集,野鸭凫水,白鹭展翅,好不热闹。而在该保护区实验区内,超过322.5亩的湿地植被惨遭破坏,进境检疫有害物种苍耳大量繁殖,严重破坏了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湿地生态平衡。
1月23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在华容县东浃村村委会对被告人侯某、肖某破坏自然保护地一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该案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由华容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思担任审判长。市人大代表刘奇勋、县政协委员苏旭、县湿地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及附近村民等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10月,被告人侯某、肖某在明知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禁止开垦种植的情况下,不顾村镇干部的劝阻,在该保护区内种植冬小麦322.5亩,至2023年5月小麦成熟收割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案发后,被告人侯某、肖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认罪认罚,且达成了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以分期赔偿的方式支付生态修复费用约14万余元。
法院以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侯某、肖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侯某、肖某表示认罪服判。
庭审后,华容法院干警还向村民发放了扫黑除恶、非法集资、禁毒、打击养老诈骗等宣传手册,全方位提升村民法律意识。
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我国第一批列入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保护区,在保护生物多样性、调节径流、改善水质、调节小气候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下一步,华容法院将继续履行司法职责,通过巡回法庭、法治宣传、司法建议等方式,营造政府主导、公众参与、法治护航的齐抓共管大格局,为湿地保护贡献法院力量,护好候鸟过往栖息地,还候鸟一个“温暖的家”。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