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起立!现在宣判……”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对一批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并当庭宣判,12起案件,2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至有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及罚金。临河区人民法院2024年首批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首战告捷,营造了打击电信诈骗的强大声势。
近年来,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传统的电话诈骗向“互联网+”、“AI换脸技术”等高科技的方向进化,诈骗手段日趋组织化、专业化、智能化,这些新情况、新变化都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临河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对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快审快结,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本次集中宣判的28名被告人,明知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资金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为获取非法利益,仍提供银行卡、密码、支付宝、微信、手机等支付结算工具,通过刷脸验证、取现等方式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资金。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审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法庭辩论,充分体现了庭审的公正性。经审理,28名被告人的行为分别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依法作出判决。集中宣判后,法官向28名被告人进行了释法教育,希望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加以改正,28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结果。
“以前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通过这次临河区人民法院的集中审判,让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后我将真诚悔过,改过自新,做一个守法公民……”被告人慕某某忏悔地说道。
“很荣幸能够见证临河区人民法院2024年第一批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案件的公开庭审,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规范有序、节奏井然,28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过,服判息诉效果好,特别是院长、副院长、庭长亲自参与案件审理,有力震慑了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充分感受到了临河区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坚定践行和温暖守护。”受邀参加庭审的自治区人大代表王慧博为此次集中宣判行动点赞。
“此次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达800余万元,我院受理后在8天内完成集中立案、集中审理、集中宣判,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随着计算机网络进入千家万户,各种犯罪活动披着网络的外衣,作案手段多种多样,通过此次集中行动,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反诈识骗的能力,自觉抵制网络上的不良信息,从根源上预防网络犯罪。”临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勃如是说。
下一步,临河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担当作为,重拳出击、重点治乱,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