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执源治理 加强审执配合
江苏首批48名民商事法官赴执行局交流
2024-01-23 09:35: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旻 商上
 

  为推动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加强审执协调配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组织推动民商事法官到执行局交流试点。1月10日,全省29家试点法院选派交流的首批48名民商事法官全部到岗。

  据悉,2023年12月,江苏高院党组部署并印发《关于开展民商事法官到执行局短期交流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确定至少一家基层法院为试点法院,选派优秀民商事法官到执行局进行为期6个月的短期交流,承办一定数量的执行实施案件;要求交流人员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从审理、执行两个角度,对裁判过程、裁判结果如何努力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从而减少进入执行程序进行总结分析。

  全省首批确定试点法院29家,选派交流人员48人。交流人员多为年富力强的民商事审判部门业务骨干,其中部门副职占18.75%,二级法官以上人员占25%,初任法官占45.83%。部分法院为强化试点效果,变“单项选派”为“双向交流”,同时选派执行法官到审判部门交流;还有的法院将审判法官交流范围扩大至行政、刑事审判部门或人民法庭。

  据了解,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审判法官全员多层次融入执行工作的通知》,将辖区6个基层法院全部纳入试点范围,要求把执行局作为初任法官任职第一站,即法官任命首年度应到执行局至少工作一年,从履新开始就牢固树立审执一体理念,并提出领导班子成员“带执”、中院审判法官“参执”、基层审判法官“陪执”、基层初任法官“实执”。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的4家试点法院均专门出台配套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落细交流人员办案类型、工作交接、绩效考核等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