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绿色司法推动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
2024-01-21 09:12: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蒋彬炜 姚瑞
 

  人民法院要把绿色司法理念融入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助力实现景美、人和、业兴的发展蓝图,助推建设共同富裕绿色样本。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富有开创性意义的理论指引和实践指导。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赴浙江考察时强调:坚定不移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建立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石。绿色司法是生态与法治的有机结合,绿色发展离不开绿色司法的规范引导。人民法院要把绿色司法理念融入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助力实现景美、人和、业兴的发展蓝图,助推建设共同富裕绿色样本。

  环资审判专业化是绿色司法的应有之义。当前,仍有人走在“牺牲生态换金钱”的歧路上,破坏了农村的环境资源。比如,在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葛某将其承租的约80亩农用地非法改造成厂房,整整4个足球场大小的永久基本农田被严重毁坏,风景如画的村庄抹上了一道灰。被告人葛某对其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罪行供认不讳,如何惩戒被告人成为案件焦点。仅仅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刑事罪名制裁被告人是最简单直接的处理方式,但这并不能使受损生态环境得以修复。再判令被告人恢复、补植原来的农田土地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似乎案件也能顺利办结。但案涉土地自被破坏时生态服务功能即受损,生态环境从受到伤害到恢复原状期间,整体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巨大,如果仅仅要求被告人恢复土地原貌、补种补植,就会出现“砍了一棵大树,只种一株小苗”的损益不平衡问题。我们改变了以往仅仅以“毁坏多少、补种多少”的修复方式,将生态环境功能丧失期间的损失纳入损害赔偿范围,依法判决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十二个月内自行修复或者委托第三方修复非法占用的农用地;若未能按期修复,则应承担因其行为造成的对破坏农田、林地、园地的基本恢复预估费用;同时支付涉案地块期间损害费用即生态修复赔偿金,让违法行为人充分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实现对生态环境“多一项判决、多一分保护”的效果。该笔赔偿金进入专门设立的生态基金账户,用于区域内生态环保事业,完成生态环境保护链条上的最后一环。除了惩处与修复,环境资源审判还要坚持“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达到“抓前端、治未病”的效果。司法令状是法院参与环境保护前端治理、联结防与治的有效方式,通过制发《自然资源保护禁止令》《野生动物保护令》等,在问题发现初期及时叫停破坏生态行为,推动环境资源保护从填补型向预防型转变。护一隅景美需要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才能构建起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和充分修复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立体防护网”。

  实现基层良法善治是绿色司法的延伸目标。随着新发展理念的确立,绿色司法的内涵不再局限于为自然生态环境保驾护航,而是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司法肌理,拓展到司法审判、司法服务的每一环节,做到纠纷源头化解、有效化解,以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的负面产出,守一方人和。基层法院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同时,基层法院也处于县域社会治理环节的最末端,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基层法院重任在肩,必须将强调规范、理性、文明的绿色司法理念融入司法审判工作中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善治进程。首先是规范,基层法院可以深入街头巷尾、田间地头,为基层组织决策事项、村规民约拟定等规范制定工作提供指导,与基层组织结对联建、协同共治。当然,“打铁还需自身硬”,法院自身也要不断提升审执办案和司法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其次是理性,想要顺利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无外乎一个“理”字,法院的作用就在于“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我们的调解方案、司法处断要充分考虑法、理、情三个因素,让老百姓心服口服,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理讲通了,老百姓心结也就打开了。矛盾自然不会上行。最后是文明,一方面我们处理矛盾纠纷要选择符合新时代文明价值观念的办案方式,用心用情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以温情司法守护万家灯火。另一方面,我们要延伸司法服务,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等活动,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

  保障绿色发展是绿色司法的必然举措。建设生态文明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而绿色发展则需要绿色司法来保驾护航。首先,合理规范新业态产业发展。近年来兴起的露营经济是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高水平转化的生动实践,不仅带动了旅游发展,也展现了乡村魅力。但新业态不可避免地带来新问题,在安吉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有露营基地经营者在林地唯一通道设置铁门、铁丝网阻止他人进入,导致林区交通不再顺畅。我们第一时间发出禁止令,要求行为人立即停止非法设置通行障碍的行为,引导其合法合理开发利用生态环境资源。我们要创新方式方法来应对新的问题与挑战,以此保障露营等新业态健康有序的发展,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其次,农产品新生态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加大对涉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司法裁判引导经营者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最后,对于落后产能企业,要围绕绿色发展理念通过破产机制有序淘汰出清,实现产业结构的绿色转型,助力全域特色产业实现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融合发展。

  (作者单位: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