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深化“院所联动”,“送法上门”至厦门市第五医院,为因工致残、行动不便的陈某办理司法确认,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我这么大一个事情,不用立案,不用跑腿,甚至不用交钱,仅半个小时就解决了,法院工作人员还亲自上门来办理司法确认,真的让我既惊讶又感动!”在厦门市第五医院内,陈某连连感叹。
2023年2月,外来务工人员陈某在翔安某工地进行钢筋吊运时,不慎坠落受伤,导致身体多处损伤,损伤程度鉴定为一级伤残。马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陈某与公司进行调解,翔安法院指派专人就调解协议条款的规范性向人民调解员提供指导,最终当事人双方就事故赔偿等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同意除此前垫付的医疗费40余万元以外,再向陈某支付250余万元,用以赔偿陈某因本次事故所造成的各项损失。
在得知陈某目前仍在医院做康复治疗、行动不便的情况后,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翔安法院决定上门开展司法确认工作。在厦门市第五医院,工作人员与双方核实了案件情况及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履行方式,耐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当场办理司法确认相关手续,整个过程仅花费了半个小时。
事后,公司还特意送了一面印有“法治护航兴营商、司法为民促和谐”的锦旗至法院表达谢意。
此次纠纷的圆满解决得益于法院与司法所联动联调。“院所联动”实现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通过司法确认不仅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司法强制执行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更促进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人民法院抓实“公正与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持。
下一步,翔安法院将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能动司法,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持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联动,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