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不仅是福建省著名侨乡,也是省级经济发达镇试点,辖区企业工厂众多。为更好满足新时代市场主体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江口法庭坚持以能动司法践行“公正与效率”,以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司法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护航辖区企业健康发展。
优化诉讼服务,干好企业权益维护者
江口法庭立足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将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审判工作相结合,多措并举提升营商环境诉讼服务效能。2023年,江口法庭共受理涉企案件293件、买卖合同纠纷177件。
灵活审理保成效。涵江法院利用“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推动诉前调解先行,保障诉调对接畅通,综合分析案件及企业形势,努力做到一案一策、一企一方法,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一批、委托调解一批、保全后协商化解一批、诉中调撤一批、最后依法裁判一批,确保侨乡涉企案件快速高效化解。
科技助力提效率。涵江法院依托“六朵云”工作法,大力倡导“一网通办”,引导涉企当事人在线立案、“码”上缴费、线上申请、电子送达,提速涉企案件办案流程,帮助企业节省维权时间和精力。
府院联动共解纷。涵江法院积极探索政府与法院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协同处置”的纠纷解决渠道,形成多元化解合力,推动“政府+法院”调解的“合”力走向“案结+事了”的“和”力,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能动解纷纾困,做好侨企发展贴心人
“太感谢了,案件的成功调解帮助我们节约了不少诉讼成本,度过了很大难关!”2023年12月,涵江区江口镇侨联主席卢国珍携某侨企代表,给涵江法院江口法庭钟晓珍法官送来一面“热情服务 心系侨企”的锦旗,表达了对案件能高效化解的感激之情。
该案是一起涉侨企合同纠纷。2020年年初,在新冠疫情背景下,原告陈某、郑某与被告某医械制造侨企签订口罩合作生产协议,约定由陈某、郑某二人负责工人、原材料和生产,医械制造公司负责提供场地、机器并销售。
后双方对收益分配产生分歧——
陈某、郑某认为,该医械制造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以销售额提成计算收益,收取提成后应将剩余销售款项支付给陈某、郑某。
医械制造公司认为,合作过程中双方有变更分配方式,陈某、郑某应按月向其支付机器使用费。
因双方主张的分配方式不一,陈某、郑某起诉医械制造公司尚欠其100余万元销售款未支付,医械制造公司反诉陈某、郑某500余万元机器使用费未支付。
在对案件研判分析后,承办法官钟晓珍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历经三次庭审、质证,十余次电话沟通,最终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将该案与该院受理的已进入执行程序的另案合并调解,双方债权债务互相抵销,权利义务终止,最终通过“以调促和”实现“一事了 多案结”的突出成效。
靠前普法指导,当好侨企建设助推器
江口法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立足“抓前端、治未病”的诉源治理理念,积极回应侨乡企业建设发展的法治需求,及时送法进企业、解企惑、促发展。
在涵江法院协同辖区工会、司法、人社部门共同推进“园区枫桥”机制建设的部署下,江口法庭对接推进具体工作,助力在侨企聚集的莆田高新区设立“两庭两室”,构建涉企纠纷预防、预警、调处工作机制,为侨乡企业及员工提供企业合规指导和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引导企业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2023年12月,江口法庭钟晓珍法官应邀前往高新园区,为干部职工及园区企业作《企业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讲座结合司法实践案例,围绕买卖合同要件、常见法律风险与控制、违约救济及注意事项三大方面展开,生动形象、简单明了地分析了合同成立、履行、解除过程中的七大常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措施。
讲座结束后,钟晓珍、陈蓉蓉法官与企业代表互动交流,针对园区企业提出的竞业禁止、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纠纷等相关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企业代表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今后,涵江法院江口法庭将继续当好侨乡企业的法律引路人、法治护航者,不断优化审判机制,积极开展普法宣讲,深化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厚植营商环境的法治沃土,助力打造一流的侨乡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