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执行案件长期高位运行问题?最高法回应
2024-01-17 08:50:42 | 来源:光明网 | 作者:孙满桃
1月15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执行领域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并讲话。
如何解决执行案件长期高位运行的问题?会议指出,必须加强联动共治,深化执源治理。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共商源头解决执行难的治本之策,做深做实执行难综合治理。要畅通完善法院内部“执源治理”机制。依法加大财产保全适用力度,“以保促调”“以保促执”,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以“立审执一体化”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探索建立“执行建议”制度提升裁判文书的确定性和可执行性,努力在审判环节把问题解决。要正确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保持攻克“执行难”力度不松,通过“终本清仓”“执破融合”等方式依法解决确实存在的“执行不能”案件,促进市场有序出清、盘活资源。
怎样解决执行工作受到各种因素制约影响的问题?会议强调,做实交叉执行。通过指定、提级执行,将难以执行的案件交由其他法院执行,发挥“鲶鱼效应”作用,减少权力、关系、人情干扰,促进执行监督制度落到实处。对一般“执行难”案件,可建立法院之间指定交叉执行;对较难“执行难”积案,可以采取跨域异地执行,确保严格依法有力推进执行工作。要建立配套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充分释放交叉执行效能。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