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四个字应当作何理解?
“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铿锵有力、振聋发聩。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在过去的一年,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回应社会之问 实现价值引领
一些案件的判决之所以引起人们广泛关注与讨论,在于其从法律层面回应了社会发展带来的新问题,体现了司法裁判带来的价值引领。
2023年6月,一起案件的宣判,在微博上吸引了上亿阅读量。
有网友在新闻评论区表示,“正义终会来到”。
2018年8月,牟林翰与陈某确立恋爱关系,二人曾长期共同居住。牟林翰因纠结陈某以往性经历一事心生不满,高频次、长时间、持续性辱骂陈某,并表达让陈某通过“打胎”等方式换取其心理平衡等过激言词。2019年10月9日,陈某与牟林翰争吵后独自外出,在某公馆房间内服药自杀,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牟林翰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同时判决牟林翰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之母各项经济损失73万余元。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从法律层面回应了一个社会发展带来的新问题——同居关系是否视同为家庭关系?
“民法的目的在于规范民事关系,刑法的目的在于保护法益。”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政勋认为,由于民法和刑法的规范保护目的不同,对同一术语的意义界定也就有所不同。“对于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既需要把那些基于婚姻、血缘建立起‘类家庭关系’的成员包括在内,又能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根据王政勋的观点,同样是基于实质解释,牟林翰案对其予以扩张,胡阿弟案则限缩了刑法的适用范围,“限缩、扩张的理由都是基于刑法的规范保护目的。这两个案例对于防止机械执法、教条执法,都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王政勋如是点评。
胡阿弟,因以医疗救治目的为他人从海外代购药品氯巴占等,被检察院指控涉嫌走私、贩卖毒品罪。案件一经曝光,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氯巴占用于治疗罕见难治性癫痫患儿,属于我国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2021年胡阿弟被公安机关逮捕时,该药尚未获批上市,患儿家长需冒着触犯法律的风险,通过海外代购获得。2022年3月,案件第一次开庭,同年9月,国内首款国产氯巴占片获批上市。
2023年3月,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当庭变更罪名。法院认定胡阿弟构成非法经营罪,但考虑到其买卖的药品用于治疗癫痫病患者,社会危害性较小,属于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裁判应当把国法、天理和人情结合起来。”王政勋认为,法院最终宣判结果“实现了法律规范和大众期待的结合,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发挥审判职能 保护创新创造
“AI主播”“AI老师”“AI歌手”……如今,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基础的“虚拟数字人”发展迅速,应用场景越来越广泛,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也随之浮现。
2022年,杭州某网络公司通过网络发布视频,在居中位置使用魔珐公司发布的虚拟数字人“Ada”相关视频内容,片头片尾替换有关标识,并添加虚拟数字人课程的营销信息。其中一段视频还添加有杭州某网络公司的注册商标,并将其他虚拟数字人名称写入标题。魔珐公司认为杭州某网络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诉至法院。
从创建到使用,虚拟数字人本体、“中之人”、虚拟数字人经营者等主体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应当如何界定?
2023年4月,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Ada”的人物形象构成美术作品,涉诉视频分别构成视听作品和录像制品,“Ada”对应的真人驱动演员进行了职务表演,原告享有相关著作权及邻接权,遂判决被告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这是全国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对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卫球认为,该案的判决“为虚拟数字人这一新技术新业态的权利归属及合理使用边界确定了明确的裁判规则”“积极探索并回应了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虚拟现实场景下的虚拟数字人的版权保护问题,也为未来超强人工智能时代的智能驱动型及数字孪生型的虚拟数字人法律保护奠定坚实基础”。
互联网新技术为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被一些受利益驱使之人作为侵权工具。
2019年至2022年,刘某生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自行制作用于避开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加密狗”(硬件加密锁),提供维修手册等作品的下载链接,擅自复制医疗设备软件,销售“加密狗”和盗版软件给他人,收取金额91万余元。刘某生指使刘某销售加密狗和盗版软件,刘某通过其账户收取销售金额14万余元。
2023年,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生、刘某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刘某生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万元。
龙卫球认为,故意避开著作权人为其作品采取的保护技术措施是一种网络盗版行为,法院的判决为这一网络黑灰产明确了相应的裁判规则,“有利于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刑民衔接,实现刑法对网络著作权的体系性保护”。
织严织密法网 护航绿水青山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
黄河是中国的“母亲河”,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意义重大。然而,黄河流域非法采砂行为一直屡禁不止,严重破坏流域生态平衡。对此,2023年4月起施行的黄河保护法对“水沙调控”作了专门规定。
2023年,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对邵某等5人未取得黄河河道采砂许可证、于禁采区黄河河道滩地内擅自开采砂土出售案件作出宣判。依据被告人量刑情节,结合当庭达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的情况,依法判处邵某等5人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七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同时,禁止5名被告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采砂活动。
“被告人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采矿罪’而获刑,对于威慑潜在的非法采砂者而言是一个生动的反面教材。”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于文轩表示,为了更加有效地应对非法采砂行为,特别是保护重要江河的生态安全、防洪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在刑法中增设“非法采砂罪”势在必行。
破坏水生态平衡的行为,除了挖砂,还有随意投放外来物种。
“放生”是一种常见的祈福方式,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奇葩放生”行为不仅不能求得“善果”,反而会违反法律、破坏生态。
2020年,徐某、刘某擅自向江苏省常州市长荡湖投放25000斤外来物种非洲“革胡子鲇”,对长荡湖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直接损害。为此,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23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擅自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发生不利改变,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及生物安全风险。判决徐某承担生态资源损失3万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事务性费用1.8万元及惩罚性赔偿金5000元,刘某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上述赔偿款项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物安全风险防范科普、法治宣传。
这是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彰显了人民法院对危害生物安全违法行为严惩不贷的鲜明态度,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的司法担当。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庭审时在网络同步直播,100多万网友在线观看,专家辅助人出庭科普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有效引导了公民依法放流,提升了公众生物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体现了“抓前端、治未病”的现代化审判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