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您本来是案外人,非把东西放在永清县的房子里。这个房子我们法院已经拍卖了,您要再不腾房,我们法院就要强制腾退了。”
“屋内放的啥东西我记不清了,你们法院看着办吧。”
随着手机的挂断,杜春武法官心知这次异地腾房在所难免了。
案件的由来
高某、殷某与丁某、段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认定丁某、段某构成违约,判决丁某、段某赔偿高某、殷某保证金、房屋租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2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丁某、段某未履行赔偿损失的义务,高某、殷某依法向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杜春武法官办案组负责执行该案件。
交付不了的房产
在执行过程中,经杜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丁某、段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经查询,丁某名下登记有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的房产1套。杜法官带领办案组成员先后3次前往永清县查明涉案房产的占有、贷款、抵押等情况后,依法对该房产予以司法拍卖。房产拍卖期间,被执行人丁某拒不配合,其前妻杨某也多次致电杜法官办案组意欲阻却执行。房产拍卖后,杨某又以房产内留有自己物品为由,拒不交付。屡次沟通无果后,法院决定依法强制腾退。
一次跨越地域的连线
因涉案房产坐落于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异地腾房不可控因素较多,为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确保异地腾房行动的顺利开展,在充分预判腾退难点的基础上,密云法院决定商请永清县法院予以协助。“您好,我是密云法院执行局的杜春武法官,请问我们法院向贵院发送的委托执行函件及腾退方案,贵院都收到了吗?”“都收到了,经向领导请示,我们法院将依照腾退方案抽调警力,全力配合密云法院腾房行动。”于是乎,一次连线,两家法院朝着一个共同确信的目标奋力迈进。
一次协同高效的腾退
腾退当日,北风凛冽,户外温度-10℃。早上7时30分,执行局长周铁军带领集结完毕的执行干警7名、司法警察9名赶赴永清县。上午9时许,在涉案房产处与永清县法院8名干警集结,随即依腾退方案进行现场布控,维护现场秩序,劝离围观人员。屡次敲门无人应答后,杜春武法官下达强制开锁指令。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由开锁人员强制打开涉案房产房门。房门打开后,司法警察迅速突入室内排除安全隐患,之后由负责物品清点、搬运等工作的干警入场开展物品打包转运工作。与此同时,另一组干警奔赴永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协助过户裁定,并帮助房产买受人办理过户事宜。在永清县法院的全力协助下,本次异地腾房行动用时近5个小时即圆满完成,房产交付买受人。
本次联合腾退行动迅速,协同高效,既展示了“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强大合力,又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起到了有效震慑,捍卫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