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很多人在办理健身卡、美容卡等办卡消费时,都看到过这样的字样,而当消费者确实无法消费时或商家经营不善等情况无法消费时,这样的会员卡、充值卡就真的不能退了么?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9年12月,原告在被告处充值5000元办理瑜伽练习卡两张。原告自2021年开始部分时间在浙江居住,2023年先后三次去医院进行检查,被诊断为:双眼玻璃体混浊伴后脱离,后巩膜葡萄肿、高度近视,治疗意见为避免重体力劳动,剧烈运动,不能负重(2公斤以上)物品。原告自充值后至今未去被告处消费,原告与被告协商退还充值费用无果,起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原告以预付费的方式向被告支付了5000元练习瑜伽的费用,原告因在异地居住以及个人身体原因未去被告处消费,原告有权选择是否继续接受被告的服务,被告不能强制原告消费,故原告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入会协议以及退还未消费的金额。原告未消费的金额为5000元,原告在庭审中表示同意被告扣除500元,退还4500元,系原告对其民事权利的自由处分,故被告应当退还原告4500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第五条虽约定“本会所的会员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但该条款是被告为反复使用而提前拟定并且不可更改,存在不合理的免除或者减轻商家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以及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情形,其性质为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生活中,预付式消费因优惠折扣大、支付便捷等优势而备受消费者青睐。消费者应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预付式消费,对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应审慎考虑,切忌贪图优惠进行大额充值。在签订合同时,须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如会员卡使用次数、使用条件、使用期限及中途转让、退卡、挂失等事项的规定,重点要留意合同变更、退卡条件、违约责任等。消费者要索要并保留好发票、合同等相关证据,以便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