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司法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全方位延伸审判触角,持续织密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近三年,共受理涉未成年人的抚养、继承、探望权、校园安全、监护权、收养关系纠纷等案件340余件;严厉惩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23件,帮助16名犯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重回社会。
组团队,下好谋篇布局“先手棋”
把少年审判作为“一把手”工程,始终将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作为重中之重。
构建多层次审判辅助队伍。从作用发挥、职能分工的角度,引入基层调解组织参与辅助工作,建立“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社会辅助人员”多层次专业化辅助队伍协,助做好未成年人帮教延伸工作,13名专业调解员、3个调解组织成为团队辅助力量。
形成未成年人综合审理模式。在原有受案范围基础上,增加受理蛟河市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形成了刑、民、行政一体化的“三审合一”模式,有效缩短未成年案件办理周期,审理效率提高23%。
提升少审队伍专业化水平。通过以案为练、交流共享、业务培训及撰写调研报告等方式,提升法官专业能力,积极探索未成年审判规律,培养审判新型思维模式。
建机制,健全权益保护“基础桩”
积极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
细化从业禁止落实制度。与公安、检察及教育联合发文制定《关于落实教育从业禁止制度的实施细则》,构建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系统。
主动介入指导家庭教育。制定《蛟河市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办法》,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努力让家庭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沃土,已发出5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促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开辟办理涉未成年人权益家事纠纷案件的“绿色通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做好法院特邀专家调解力量的结合,汇聚多元解纷强大合力。近三年来,以调解方式解决125件涉未成年纠纷案件。
抓落实,打好少年审判“组合拳”
深入践行能动司法,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少年审判全过程。
开拓审判模式“前延+后伸”。落实社会调查制度,在庭前调查阶段认真做好涉案被告人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犯罪成因等方面的调查,在庭审过程中开展好对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父母的法治帮教活动,在庭后加强与教育部门、社区矫正机构、村委会等的联系,全方位做好判后帮教工作。
紧密融合“温情+司法”。积极推行“圆桌审判”,通过圆桌审判台的布置,以“圆”的理念营造富有人性化、亲和力的宽松刑事案件庭审环境,已通过圆桌审理案件20起;制作个性化的“法官寄语”附于裁判文书,对未成年人人生重新起航寄予厚望,已为未成年人制作20份特殊文书。
实行犯罪记录封存。今年率先在全市法院实质化运行前科封存制度,制定《蛟河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行实施办法》,指派专人对拟封存的犯罪记录、卷宗材料及电子档案进行管理,在信息系统中设置专门板块予以封存。
创品牌,敲响学法守法“警世钟”
创建“法育青苗”少年法治宣传品牌。
全方位开展“法治副校长”活动。开展以“拒绝校园霸凌”“预防青少年犯罪”“防范电信诈骗”等为主题的法治讲座67次,线上授课23次,覆盖全辖区34所中小学。
建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感化基地。拓展基地功能,通过基地参观、普法讲座、旁听庭审等方式,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12场次,受众学生1000余名。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涉少案件为蓝本,拍摄《张鹏我们来了》宣传短片,收到良好宣传效果,彰显法律硬度与温度。定期发布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秀案例,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