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创新发展
卡塔尔国最高司法委员会成员、投资和贸易法院院长哈立德·阿里·欧拜德利
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阁下,
尊敬的各位法官阁下,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我谨代表卡塔尔国代表团全体成员向大家致以诚挚的问候,并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盛情邀请参加此次会议。今天上午,我们相聚一堂, 就共同关系的话题交换了意见,针对技术创新在解决纠纷,特别是商事纠纷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深入探讨。我也在会议中向各位来宾介绍了卡塔尔国在该领域的实践和构想。
自 1971 年独立以来,卡塔尔国在国家领导人的指引和努力下,实现了诸多发展成就,为人民谋得了巨大福祉。同其他国家一样,当前,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断深刻发展变化的历史背景下,卡塔尔也面临着诸多发展挑战,特别是在如何利用快速发展的科学技术,不断优化公共服务,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
面对变局,在主观层面,受传统思考方式和落后理念的影响,仍有许多国家的司法机构在推动技术创新的普及应用上犹豫不决。客观层面,工具、知识、资源、资金等要素的缺少也阻碍了新技术在司法领域的有效应用。
在一些国家,这一现状并没有持续太久。现实发展和社会舆论带来的压力已经倒逼司法机构加速推动其技术转型,接受新技术在解决司法纠纷方面扮演的愈发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在那些不仅局限于某个国家或地区内部的商业纠纷案件,技术为推动解决跨国的商事诉讼提供了有效的实践方案,并已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和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工具。
在这一背景下,我国致力于推动技术创新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在第 76 届联合国大会的讲话中,我国埃米尔谢赫塔米姆·本·哈马德·阿勒萨尼殿下明确指出,我国对于技术创新和智能数字化解决方案在各领域发展进程中的应用给予高度重视。
基于这一认识,我国最高司法委员会积极响应,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国家知识型经济的建设。我们的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
根据国家 2021 年第 21 号法案,我国成立投资和贸易事务法院,该机构也成为我国拥有先机技术、合理结构和丰富资源,专门解决商事纠纷的司法机构。在该机构中,我们将数字化技术作为日常工作的首选路径,以电子文件代替纸张,确保司法文件的高效审阅和安全保存。在该机构成立后短短一年时间里, 我们已经实现了完全的无纸化办公。
在本国诉讼程序中,投资和贸易法院首次引入数字技术,加速案件检索和审理,实现当事人相关档案和文件的电子化管理。
根据国家 2017 年第 24 号法案,优化司法机构基础设施,加速其电子化、数字化转型升级,扩大现代电子通讯手段在司法程序中的应用范围,有效提升了诉讼程序中针对当事人的告知、传唤工作的效率,避免诉讼程序中的拖延与低效问题。
最高司法委员会与各国多个机构建立起伙伴关系网络,共同推动一般诉讼程序,也别是商事诉讼程序的优化。我们深入推动与各国中央银行、证券交易所、执法机构以及专门从事商贸事务的政府机构的合作,提升诉讼程序效率,并针对涉及外国投资者的案件优化诉讼程序。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机构工作人员在使用新技术方面的能力,并将其纳入工作评价和岗位晋级体系的考量范围。同时,推动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 提升司法工作人员对该技术的认识和掌握水平,培养具备兼具司法专业知识和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的法官。
得益于上述措施,我国司法工作的数字化转型已实现了巨大进步,例如, 显著加快解决诉讼的时限,一年内办结案件比例达到总案件数量的 71%,此外, 我国电子登记案件的比例达到 97%。
最后,我想借此机会,表达对中方的高度赞赏。中国在解决商事诉讼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特别是在数字技术和智能解决方案在诉讼服务方面的应用,中国处于全球领先的地位。我也很高兴向各位与会嘉宾转达卡塔尔国最高司法委员会、最高法院院长哈桑·本·拉赫丹·穆汉纳迪博士的诚挚问候和美好愿望,我们愿与中方一道,推动技术创新在司法诉讼工作中的应用,加强双方在该领域的互学互鉴,为人类社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