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在维护公正与提升效率方面的作用
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巴扎尔别科夫·扎米尔别克
尊敬的张军院长!
尊敬的各位与会嘉宾!
在开始我的报告前,我要首先指出,司法系统是法治国家的核心和法治社会的保障。因为不同于其他政府部门,仅由司法部门行使的司法权,其主要目标是保障个人和组织的权利和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在吉尔吉斯共和国,法院系统由三个审级的法院组成:初审法院或一级法院,公民和法人可以诉诸该级法院保护自身权利;上一级法院为二审法院,对一级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进行审查。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为三审法院。
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在行使司法权方面的职能与下级法院的本质上是统一的。另外,最高法院还发挥着对下级法院的领导作用。
由于最高法院是权力分立系统中的重要支柱,其在司法体系中占据特殊地位。因此,在确保司法公正和提高效率方面,最高法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一个独一无二的司法机构,最高法院的影响力是其他司法机构无法比拟的, 只有它可以具有初审法院和二审法院不具备的特殊职能。
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最高法院是司法体系中的最高审判机关。它对通过三审程序对初审和二审法院的司法判决进行再次审查,确保法律纠纷的最终解决。因此,最高法院作为最终审级的司法机关,是《吉尔吉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自由和合法利益的捍卫者,并在其被侵犯时恢复这些权利、自由和合法利益。最高法院的判决在维护司法公信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最高法院,更准确地说是最高法院全体会议,在吉尔吉斯共和国统一法律适用,使全国所有法院正确、统一地适用宪法和国家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方面的作用发挥着难以估量的作用。
同时,最高法院全体会议基于司法实践以及对司法统计数据和法院判决的分析,以决议的形式对法律文件进行解释。决议对吉尔吉斯共和国所有法院和全体法官具有强制性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全体会议的解释和统一指导性案例是提高司法效率的必要条件,因为它们立足于法律的要求,有助于正确理解和实施法律,保障法院在解决类似情况下的纠纷时采取统一做法,有助于避免司法错误。况且,司法实践永远为司法的主要目标之一——合法合理的司法判决而服务。
组织法官培训对于提高司法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设有高等司法学院,其主要任务是通过持续举办培训研讨会来培训和提高本国法官的专业素质。中国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孔子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正因如此,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高度重视法官的培训和教育,因为这是保证法官高水平的专业能力、保证法官司法质量的必要条件。
此外,最高司法机构致力于打击司法系统中的腐败行为,鼓励法官遵守职业道德、坚守诚实正直的品德。
为保障和提高司法效率,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积极致力于司法系统数字化建设。毋庸置疑,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司法基础设施现代数字解决方案开发和最新成果应用方面处于领先地位,我们司法系统的数字化水平在该领域还处于起步阶段,无法与中方相提并论。但正如哲学家孔子所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司法系统正在该领域推进相关工作,希望最终能够实现向数字形式和电子司法的全面过渡。
同样地,我国通过电子平台实现法院活动信息化发展。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网站公布了关于最高司法机构的活动和组织的所有信息,还公开了有关地方法院的信息、可旁听案件清单、判决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全体会议决议和、审判工作总结等信息。同时,为了保护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保障其权利不受侵害,我们会将其个人信息进行模糊处理后才会公布。
为了客观、准确、及时地让公众了解法院的活动,最高法院还应该重视与民间团体机构和媒体开展互动。有关这一问题,最高法院认为司法不仅应当伸张正义,还应当让人们看见正义确实存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充满信心地说,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是维护吉尔吉斯共和国法治、保护个人权利的最重要机关,是高效公正的司法机构。最高法院的判决和行动对本国的法治状况具有重大影响。换句话说,最高法院的作用对于塑造吉尔吉斯共和国的司法体系、保障公正高效司法至关重要。上述方面最终有助于司法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提高国家司法效率。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