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相结合的重大成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人民法院作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要从大局出发,找准角色定位,发挥应有作用,守正创新、担当作为,自觉担当起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使命。
额尔古纳市资源丰富、生态完好,有52万公顷全区类型最齐全、保存最完好的天然草场,有高纬度、低海拔原生木本类“亚洲第一湿地”。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始终是额尔古纳市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相关部署,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及自治区高院、呼伦贝尔市中院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用法治力量倾情守护绿水青山。
一是始终坚持队伍建设。环境资源审判具有专业性、复杂性特点,人才至关重要。我院实行环境资源审判“四合一”审执模式改革,将所有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归口审理,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制定《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方案》,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保障环境司法的统一性。同时,从相关领域具有较深理论造诣的环境法学专家、环境理论专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环境实务专家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取8人,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参审团队,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环境资源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始终坚持协作联动。主动加强与检察、公安、环保、国土、林草等部门执法合作,推动建立环境执法协调联动机制;与检察院联合签署公益诉讼文件,就主要任务、受案范围、案件管辖、案件审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与呼伦贝尔市中院、额尔古纳市委、市政府共同设立白桦林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研究和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额尔古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共同签署全区法院系统首份《湿地保护及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实现跨行业环境资源保护;同时市法院与国家湿地公园共同建立“环境资源审判能力提升实训基地”,推进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相融合。
三是始终坚持服务发展。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结合我市乡镇、基层环境特点,打造“一庭一品”工程,在莫尔道嘎镇成立森林巡回法庭,积极保护森林动植物资源及生态安全;在三河回族乡成立绿色农牧场巡回法庭,推进生态农牧业、草原野生药用植物保护;在黑山头镇成立界河保护巡回法庭,强化中俄界河额尔古纳流域生态安全保护;在上库力前进村设立美丽乡村建设巡回法庭,服务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四个特色巡回法庭均实行环境资源审判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四合一”审判模式,切实发挥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美丽乡村新未来保驾护航。
四是始终坚持普法释法。一直以来,额尔古纳市法院始终注重环境资源审判的影响力提升,充分利用植树节、“6·5”世界环境日、地球保护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环境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系列法制宣传活动,深入乡镇、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及群众家中,通过巡回审判、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送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大餐”;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环境资源案件庭审,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动态,召开工作通报会,及时宣传典型案例,引导公众增强环保法律意识,共建和谐美丽家园;针对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向相关企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得到积极反馈;实施“环境资源审判精品案例工程”,引导法官树立精品案件意识,我院编写的非法狩猎典型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编著的《中国法院环境资源裁判规则与案例精析》《人民法院案例选》,以精品案例奏响法治强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生态文明建设,既要靠物质,也要靠精神。面对防沙治沙和“三北”工程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大力弘扬“三北精神”、塞罕坝精神,咬定青山不放松,用实际行动书写沙海变林海、荒漠变绿洲的精彩华章,让司法成为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劲力量。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