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人民法院石门法庭联合司法所、村委会,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承办法官干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
在石门镇老鸦村,鲁某某、杨某某本是同村村民,2023年5月17日,当事人鲁某某雇佣杨某某在自家林地砍树,但在此过程中,杨某某不慎被砍下的树干砸中右腿,造成粉碎性骨折,双方对责任划分、赔偿数额等问题争执不断,经村委会调解未果后,杨某某家属便向法庭咨询诉讼事宜,打算等杨某某做完第二次手术后提起诉讼。
石门法庭在了解到该矛盾后,主动靠前服务,迅速导入诉前解纷流程,妥善化解纠纷。
事发后,当事人因伤卧床,行动不便,法庭提前介入,多次上门调解,因双方对责任划分、赔偿数额争议较大,几次调解未果。
由于村委会更了解当事人双方家庭情况及性格特点,于是石门法庭启动联动联调机制,联合村委会组织上门调解纠纷。村委会负责安抚双方情绪,从情理角度出发,劝解当事人心平和气解决问题。法庭则从法理角度出发,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条,帮当事人理清双方责任,指导其制定化解方案,但由于双方矛盾过大,没能达成和解。
考虑到杨某某家庭情况,矛盾纠纷如不尽快解决既不利于伤者更好恢复,双方矛盾也会加深。石门法庭通过研判认为,前期调解工作是有效的,于是法庭干警联合司法所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动之以情,将自己了解的双方家庭实际情况告诉对方,努力唤起双方邻里之间固有的朴素情感,解开双方心结。晓之以理,用相似典型案件为例,警示其中的诉讼风险。最终,双方当事人被承办干警的真心、耐心、细心所打动,达成了赔偿和解协议,鲁某某当即履行了赔偿义务。
近年来,岚皋法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前,努力构建诉源治理“一张网”的工作格局,汇聚镇村基层调解组织和政法单位的力量,将工作重心不断前移,高效诉前化解纠纷。下一步,该院将更加主动积极、奋力担当作为,以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为导向,干好诉源治理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全力以赴解民忧、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