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村村(社区)调”多元解纷机制。黄官法庭在贯彻落实这项机制过程中,精准把握矛盾纠纷产生演化的“未发、未讼、将讼、已讼”四个关键节点,总结提炼出诉源治理“四种时态”工作法,将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诉前,逐步实现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的根本性转变。
做实源头预防,防患于“未发”之态
黄官法庭主动作为,自觉融入镇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基层治理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一是通报诉情助力决策。每月实时通报辖区民商事收结案情况,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发生的趋势特点,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助推镇党委政府及时有效督导村(社区)组织开展前端防范、源头防控工作。
二是建群推送治理信息。建立120余人的诉源治理工作微信群,成员包括辖区主要党政领导、驻镇单位相关负责人、村支书、人大代表、法学教授和律师等,精心挑选近千篇典型案例转发,实时为基层化解纠纷提供法律指引、传授调解技巧100余次。及时提示风险隐患,共商预防落实措施,2022年以来累计风险预警43次。
三是主题宣传促进守法。2022年以来,开展“公平正义在身边”100场法治宣传基层行主题活动32场次,协同镇司法所联合培训“法律明白人”510人次,通过送法上门、法律进校园、智慧普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以开展民法典普法为重点,采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将真人真事、经验教训、法律规训作为滋养群众信仰法律的“食粮”,让法治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是创新载体共建共治。联合黄官镇党委政府开展“无讼无访村(社区)”建设试点活动,已建成2022年度“无讼无访村”1个、“无讼村”2个、“无访村”2个,有效地调动了各村(社区)开展乡村治理的工作积极性。
助推前端化解,消弭于“未讼”之际
解纷时点越靠前,难度越小、成本越低、收益越高。在纠纷刚形成、双方僵持阶段,注重发挥基层自治功能,通过多方联动、前端化解将纠纷消弭于“未讼”之机。
一是建立平台科技赋能。邀请辖区46名党政单位领导、基层治理单位、村干部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前端化解纠纷提供科技赋能,拓展纠纷解决的便民途径,固定纠纷解决的过程结果,衔接司法确认的强制保障,积累研判纠纷的精准数据。
二是建点联系强化指导。在镇一级和矛盾纠纷多发村(社区),建立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5个,法官定期主动上门联系培训,指导协助镇村开展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的预防、化解工作。
三是宣传引导非诉解纷。以宣传“基层矛盾基层解”为导向,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网站、案例汇编册等多种途径扩大宣传,引导人民群众相信法律、信任基层组织,更多地选择基层矛盾基层调解这一解纷模式,推动愿调善解。
四是构建三级解纷路径。镇、村(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发挥解纷的示范、带头作用,发现纠纷及时介入、主动调解,法庭应需而动,形成“村(社区)—镇(街道)—法庭”三级解纷路径。2022年以来,镇村(社区)干部主动调解纠纷65件,法庭参与指导31件,司法确认29件,让当事人在“家门口”零成本享受司法公正加持的便民服务。
强化关口把控,化解于“将讼”之时
黄官法庭针对提交诉状的当事人,着眼于妥善解纷促进和谐,践行好和合无讼传统理念,引导其自愿申请诉前调解,努力将纠纷化解于“将讼”之时。
一是特邀调解全域覆盖。建立覆盖辖区3个镇41个村(社区)的特邀调解名册,包含调解组织44个和调解员46人,做好调解员擅长化解纠纷的数据积累、类型分析、成效研判工作,委派35名调解员诉前调解纠纷65件,调解成功率达70%以上。
二是诉调分流调解前置。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对起诉的纠纷,通过智能化风险评估服务,按照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诉调分流”;把调解作为解决民事争端的前置程序,对适宜调解的纠纷采取“1+N”模式,即“驻庭调解员+基层调解组织+法官助理+法官”开展诉前化解工作,让纠纷宜解而“和”,让矛盾因“和”而解。2022年以来,80%以上的案件通过调解在诉讼立案前得到化解。
三是诉前鉴定提质增效。对于需要鉴定的事项,主动征求双方意见,提供诉前委托司法鉴定服务,固定确认争议焦点,合理调整债权人的心理预期,有效提高了诉前调解的成功率。
四是诉前保全保障履行。通过开展诉前保全,有效促使债务人主动现身、积极协商,理性选择“未讼”化解纠纷,避免产生诉讼成本、司法制裁、征信影响,同时保证了调解协议的全面履行,避免调解协议落空成为“空调”。2022年以来,法庭诉前保全16案,全部在诉前案结事了。
五是司法确认无缝衔接。建立诉调解与司法确认无缝衔接机制,对当事人通过调解达成的协议,法庭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为通过调解化纷止争提供法治保障。2022年以来,法庭司法确认调解协议196件,96%以上调解协议得以主动履行。
实质化解纠纷,息诉于“已讼”之间
黄官法庭树牢“一个纠纷、一个案件、一次解决”的工作理念,突出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防止衍生案件发生。
一是大量案件速裁审理。立案受理纠纷,保证原告合法诉讼权利;做好速裁分流,区分难易纠纷分类审理;开展速裁审理,做到简单纠纷高效裁判;调解贯穿始终,实现心甘情愿而握手言和;衔接判后答疑,实现心服口服而服判息诉。2022年以来,法庭85%以上的诉讼案件通过速裁结案,平均审理用时15天左右。
二是选取典型示范诉讼。识别有代表性、有指导性、有参照性的案件,进行示范诉讼,产生审理一案、化解类案、教育一片的引领效果。一起双方互不待见的赡养纠纷,通过平衡义务人打工挣钱需求和权利人享受照料需求,判决义务人定期付费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满足了互不干扰的生活需求,创新了方便执行的解决方案,产生了化解类案的结果预期。
三是弘扬传统巡回审判。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选择19起典型案件到村上开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用迈得开腿、讲得懂法、说得清理,实现和光同尘,以耐心、细心、公心达到挫锐解纷,融合情理法的“院坝法庭”“田间法庭”“流动法庭”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获。
四是对症提出司法建议。摒弃就案办案的机械思维,深入分析纠纷类型、成因、要点,细致研判治理节点、概率、方法,着眼防治纠纷的监管作用,构思源头治理的可行路径,提出行之有效的司法建议;针对农村建房发生雇员伤亡事件的频发和赔偿难问题,建议辖区镇政府摸排、劝导、说服购买建房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源头预防措施不严的安全隐患及无力赔偿的“衍生”伤害;针对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的取款难问题,建议银行统一确定取款要求、流程和材料,并根据银行回复制发宣传册,为群众自行取款提供行为依据。
黄官法庭运用“四种时态”工作法,一改2019年至2021年民初字收案数量持续增长的堪忧态势。2022年诉前调解纠纷161件,调解成功93件,民事收案118件,同比下降53%;2023年1至9月,诉前调解纠纷129件,调解成功94件,民事收案件71件,同比下降18.7%。黄官法庭开展诉源治理的各项指标均名列全市前茅,成为了领导调研支持、同级交流学习、社会关注认可的一道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