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电梯改造项目本是惠民之举,但在江西上饶某小区相邻处经营商铺的刘某,却因此犯愁。原来是其经营的商铺相邻的小区业主申请加装电梯,七层楼共计12户业主均签字同意,且经过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及加装电梯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均符合加装电梯要求。但加装的电梯却影响了刘某商铺的采光、通风,刘某诉至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电梯联合会审意见书。
近年来,在全国两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到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这一热点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随着《江西省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和《上饶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的相继出台,地方行政机关积极发挥政府职能,化解行政争议。
本案中,为让加装电梯民生项目早日落地,该院联合住建局等各部门进行实地勘察,多次组织案涉加装电梯业主、各被告与原告,以背靠背调解方式进行释法说理,充分加强府院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司法能动,最终由刘某与小区业主庭外和解补偿进而撤诉,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本案之所以能够得到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主要是基于广信区人民法院今年6月以来建立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机制。
广信法院和行政机关、非集中管辖法院加强互动合作,探索社会治理创新,坚持推进党委领导的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建设,力争最大限度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分别在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县区信州区、德兴市、铅山县、横峰县,联合成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与巡回审判点,德兴市市长等各地党委领导均参加了揭牌仪式和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联席会议;与属地法院信州法院、铅山法院签订院院合作协议,发挥非集中管辖法院协助化解作用;常态化运行多元化解平台诉前案件推送机制,打造“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全程全域、共治共赢”的行政争议化解“广信范本”。
广信法院将依托共建协议与行政案件巡回审判点,进一步加强与属地法院协作配合,提升行政争议的多元化解,做强诉源治理,促进行政争议依法有序、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争议解纷途径,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化解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