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最近正是农忙时节,趁着天气好,我想赶紧把田里的稻谷收割完,能不能延后一下开庭时间?”电话里,当事人的语气中透露出急切的期盼。为确保秋收,不误农时,以能动司法守护好百姓的“粮袋子”,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通过“上门服务”,在田间地头化解26件涉农系列再审案件。
时间追溯到2006年,王某某等26名农户代表分别与金山种植中心(登记业主为杨某,实际业主为熊某)签订了《旱半夏种植回收合同》,约定由王某某等人向信用社贷款作为良种投入,进行种植和管理,熊某提供技术指导并在收购合格产品后代王某某等人偿还贷款本息,同时约定由违约方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后因种植失败、贷款未还、王某某等人征信受损发生纠纷,王某某等人要求熊某、杨某负责偿还银行贷款,遂诉至法院形成系列案件。系列案件经原一审法院调解、再审并判决后,熊某不服,对其中部分案件提起上诉。该系列涉农案件直接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范围较广、影响较大,上诉案件的办理结果将影响余下案件判决的执行,审监庭法官深感责任重大。经过合议庭分析研判,本案尚存在调解空间,便邀约一审法院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并得到农业农村局、信用社的大力支持。
调解现场,为实质化解矛盾,力促案结事了人和,法官倾听双方诉求并一一解惑,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各方当事人终于放下“法结”,解开“心结”,恢复了多年老熟人的和气,均表示对该26件系列再审案件一并进行庭外和解,并申请撤回再审上诉案件,案件圆满化解。
近年来,审监团队坚持能动司法,始终把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责任扛在肩上,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扎实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指示,千方百计做好司法保障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工作,为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司法力量,助力司法审判质效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