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清晨,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再次集结,持续加强对于涉民生、小标的案件的执行力度。这也是进入第四季度以来,唐河县人民法院组织的第11次集中执行活动。
灵活办案法护民生
“这么大一笔钱这么快就拿到了,我的心终于踏实了,太感谢你们了”。11月18日上午,申请人王某东的家属来到唐河县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有“铁肩担道义、依法护民权”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对执行法官连声赞许。
王某东与唐河县某水电维修服务部吕某付、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经唐河县法院审理后,判处二被告分别赔偿原告王某东共计44.5余万元。判决生效到期后,二被告迟迟未履行,王某东向唐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集中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银信账户有足额存款,遂立即采取了冻结措施。执行法官和申请人王某东联系时得知,年近60岁的王某东因此次事故致残,住院治疗费用已花费近15万元。因家庭生活困难,后续费用已负担不起,急需用钱。因案款划拨、申领需要一定时间,执行法官便决定分别到两名被执行人处进行当面沟通。经过执行法官对申请人的困难和执行办案程序的耐心讲解,两位被执行人一致同意主动履行。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两名被执行人当日分别将款项汇入申请人王某东的个人账户,王某东的委托代理人向法院出具结案证明。从立案到结案,仅用7天,申请人王某东就拿到了44.5余万元赔偿款。
今天上午,得知唐河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周末还在加班办理案件的王某东家属,将这面沉甸甸的荣誉送到了唐河法院,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
强制拘传速结两案
陈某与杨某、郑某与杨某为劳务纠纷两案,经唐河法院调解确认,被告杨某应于2023年7月28日前分别支付原告陈某劳务费10855元,支付原告郑某劳务费23600元。约定到期后杨某未主动履行,陈某和郑旭分别向唐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两案后,立即分别与申请人陈某和郑某进行了电话沟通,进一步了解案情,并查询相关财产线索。因被执行人杨某在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后,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也未主动申报个人财产。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督促其主动履行,并耐心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的后果后,被执行人杨某仍不为所动。
在当日的行动中,执行法官成功将被执行人杨某拘传到案,杨某这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忙将劳务费支付给申请人陈某、郑某,现场也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检讨。这两起案件从执行法官接手,到执结,仅用时5天,快速有效的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到案被执行人13人,拟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2人。执行完毕案件5件,达成和解案件6件,共执行到位11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