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大运河生态环境系统化保护,推进大运河沿线司法机关跨区域协作,联合构建大运河司法保护防线,11月10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举办大运河生态环境资源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论坛,冀鲁七家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大运河(漳卫河-会通河段)生态环境资源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
山东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崔勇、研究室副主任肖彬,聊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延杰,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传师,临清市委副书记、市长雷启军,市委政法委书记孙晓强,临清市、武城县、夏津县、清河县、临西县、聊城市东昌府区、阳谷县七地法院院长出席论坛;山东政法学院科研处副处长、副教授种林,山东省环科院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主任沈浩松,聊城大学法学院院长杨道波等,参加论坛。
这次高规格跨区域协作论坛的举办,对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对临清这座“应运而生”的千年古城,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活动现场,临清、武城、夏津、清河、临西、东昌府区、阳谷七地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大运河(漳卫河-会通河段)生态环境资源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携手应对大运河保护工作中面临的共性问题,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联防联控,为大运河保护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根据协作协议约定,临清、武城、夏津、清河、临西、东昌府区、阳谷七地法院将在四个方面开展司法协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审判事务协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资源信息共享;三是进一步加强裁判规则统一;四是进一步加强司法宣传工作。
会上,各法院领导就环资审判工作情况及经验做法作了交流发言,各与会专家学者就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建设、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
下一步,临清法院将以建立大运河生态环境资源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为契机,自觉扛起大运河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担当,与兄弟法院一起全面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加快构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大运河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格局,为大运河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