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洛南:司法便民 服务到家
2023-11-07 09:37: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宋小龙 王云鹏
 

  “我这个事情现在就彻底了结了!真是让你们费心了,又叫你们来我屋(家)跑了一回,感谢感谢!”听到93岁的大爷李某某乐呵呵的这样说到,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法院保安法庭干警们都开心的笑了起来,因为这已经是他们第四次来到李大爷的家里办案。

  2021年11月1日,已经91岁高龄的李某某在洛南县环城北路附近路段正常行走时,被冀某某驾驶的小客车刮撞后倒地受伤。经洛南县交警大队认定冀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某无责任。李某某先后两次在洛南县中医院住院治疗200余天,出院后仍无法正常行走,每天依靠轮椅和拐杖方可出行,就赔偿问题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宋小龙得知李某某年迈体弱、行动不便且距离法庭较远,迅速电话联系李某某,李某某扬言:“要是法院判不好,就要去北京(上访)”,宋小龙耐心细致地向李某某讲事实讲法律,细致地做思想疏导工作,缓解了李某某的焦虑和顾虑,取得了李某某的信任。

  与此同时,经过与援助律师协商,前往李某某家向其送达了开庭传票。开庭时,法庭干警将坐在轮椅上的李某某合力推进审判庭,庭审结束后直接将其送回。宣判时,干警们再一次来到李某某家,向其送达了判决书。

  当保险公司将赔偿款打入法院账户后,法庭干警又与法律援助律师马不停蹄赶到李某某家里,及时为其办理了领款手续,让李大爷在第一时间拿到了赔偿款。

  从李某某开始口称“法院要是判不好,就要去北京(上访)”到最终对法庭表示感谢的思想转变,是法庭干警宁愿自己多跑路、也要让群众少跑腿、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换来的肯定和信任……

  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保安法庭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执法办案中大力弘扬“枫桥经验”,努力实践“马锡五审判方式”,持续开展审判“六进”,扎实推进诉源治理。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