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丹巴县地处青藏高原东南边缘,县境内生态本底优良、自然资源禀赋得天独厚,是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和“中华水塔”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23年10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济南年会上,丹巴县被国家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近年来,丹巴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实践护航环境资源保护,筑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屏障,为保障丹巴创建河谷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示范样板,提供更加优质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打击工作实化
立足审判惩治生态犯罪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惩环境资源刑事犯罪,近五年来,共受理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共计10件33人,办结10件33人。其中:涉及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7件21人;涉及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案件3件12人;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18人。对犯罪分子判处拘役至有期徒刑七年不等的刑期,并处1000元至30000元不等罚金,依法没收违法所得,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良性修护细化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始终坚持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并处,惩罚与教育相结合,以“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支持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判令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费、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责令补种林木或交纳补植复绿费由林业部门组织专人进行修复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式修复生态环境。
2019年底,建立集补植复绿、生态修复、环境保护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社区矫正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示范基地,通过开展修复性司法,已补种树木5232株,补种面积55亩,收缴生态损害赔偿24万余元,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切实修复。
保护工作深化
延伸生态司法保护职能
对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司法建议,促进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良性互动。
今年,针对一件涉多人、多起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危害珍贵、濒野生动物案中被告人对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认识不够、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向县林草局发送司法建议,建议进一步加强督促护林员巡护工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环境资源保护等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履行工作职责,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县林草局在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向该院复函,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巡查,落实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宣传教育强化
提升全民护绿意识
一是通过巡回开庭、就地开展环境资源法治宣传的方式,倡导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绿色价值观念,坚持惩治、教育、预防相结合,让生态环保思想成为社会主流文化,形成深刻的人文情怀。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利用8.15全国生态日、6.5环境日,撰写发布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法官说法,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增强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三是深入街道、社区等人员密集地点,通过悬挂横幅、制作专门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宣讲,积极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树立绿色生活理念。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丹巴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勇担使命,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热切关注和现实需要,在环境司法中充分履行职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