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乔元兀)为牢固树立“全国法院是一家,执行工作一盘棋”大局意识,近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派出8名干警,积极协助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法院开展异地财产处置攻坚任务,通过异地执行工作有效衔接、通力配合,实现了公平正义。
海林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将被执行人付某的人参查封,在人参起货完成后,准备装车运往抚松县万良人参交易市场进行变卖。在运输途中,却遭到异议人闫某及其家人的阻拦,运输人参的车辆被迫停在了安图县永庆乡。由于海林法院此行所带执行干警人力较少,实施强制执行有困难,情急之下联系了正在轮候查封的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陈丙祥,请求协助执行,同时,海林法院也从黑龙江急速调动干警前来支援。
收到海林法院执行求助信息后,陈丙祥法官暂停手中的工作,立即请示上级领导同意后,组织的干警迅速赶赴安图县永庆乡,现场协助该院执行人员进行人参装运,维护现场秩序,向异议人释法明理,发挥以往处置人参执行成功经验,全方位提供协助保障服务。全体参加协助执行干警服从指挥、紧密配合、严守纪律、规范执法,发挥了本土干警作战优势,经过双方执行干警历时20多个小时的工作,顺利将人参拉到了亚洲最大的人参交易市场抚松县万良镇,变卖人参货款50余万元,双方执行干警用艰辛的汗水终于兑现了生效法律文书。
“协助有速度、有力度、更有风度!特别感谢吉林抚松法院执行干警。”执行结束后,海林法院执行局的领导高度地赞扬抚松法院参战干警时表示。
抚松法院通过积极有效协助海林法院圆满完成执行攻坚任务的同时,进一步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以执为令、协调联动、密切合作中得到生动实践,为今后进一步建立健区域和异地间执行深度融合,共同破解“执行难”瓶颈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共同捍卫了司法权威,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