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费县:想跑?没路! 依法拘传“老赖”
2023-10-27 16:17:19
 

  中国法院网讯(葛成欣)近日,山东省费县人民法院对一名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妨碍执行的被执行人杨某实施拘传措施,并给予罚款3000元、拘留15日的严厉制裁。

  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份,被执行人杨某向李某借款3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借款到期后,杨某未偿付借款,李某将其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判决,杨某应偿还李某3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杨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干警曾到杨某家中传唤其到庭履行义务,但是其拒不配合法院工作,以先上锁、后翻墙逃跑的方式,逃避了法院对其第一次拘传。

  十月某日,执行干警接到举报杨某在某工地施工,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工地,并找到杨某。

  在执行现场,杨某态度强横无理,谎称已偿还案款,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在执行干警传唤其到法院时,杨某自工程车上跳下,依靠现场工程车阻挡,向远处逃离。执行干警立即追赶,杨某不承想,前方不远处,警车停靠待令并已拦住去路。在距工地一公里处,杨某被执行干警成功拘传。

  鉴于杨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妨碍执行,法院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见法院动真格了,杨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一方面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另一方面,积极准备案款履行判决义务。

  最终,因杨某认错态度良好,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对其提前解除了拘留的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