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欧文)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通过启用京津冀执行联动协作机制,主动联手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一起涉案标的四千余万元的执行案件,通过两地法院的联动协作、资源共享,有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悉,甲公司为北京市平谷区登记注册、经营办厂的企业。为生产经营其与乙公司签订一系列借款合同,并由丙公司对借款合同担保。后甲公司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乙公司遂向丙公司主张承担担保责任,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向甲公司行使追偿权,要求甲公司偿还代偿款及利息。多次追讨索要未果后,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平谷法院。经审理,平谷法院判决甲公司给付丙公司代偿款及利息。因甲公司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2022年12月19日,丙公司向平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案件涉案金额较大,关系到企业发展运行,承办法官对此类涉及企业案件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执行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甲公司的土地和厂房已经被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拍卖完毕,而丙公司通过保全方式查封了甲公司厂房内的机器设备等动产。在土地和厂房已经被拍卖的情况下,如何迅速处置完成厂房内的特大重型机器设备成为各方当事人面临的紧要问题。
由于厂房内的特大重型机器设备专业性极高,腾退需要专业人员拆解,一旦强制腾退将不可避免的导致设备损毁,损失无法估量,为了充分保障申请人、被执行人、土地买受人的权益,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降低两家法院的执行成本,承办法官面对被执行人消极躲避、机器设备专业性强、起拍价格难以确定等难题,采取了多方面措施。一是通过各种方式积极查找联络被执行人,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配合的法律风险;二是多方调查、咨询,了解机器设备的评估、鉴定的方式方法,争取在被执行人缺位的情况下积极推进评估进程;三是多次联动清苑区法院,组织两家法院涉及的各方当事人跨院谈话,就执行方案进行协商,就查封财产的区分、机器设备的拍卖、土地及厂房腾退等问题进行磋商,为京冀两家法院协作执行打下坚实基础。
最终,依托京津冀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平谷法院与清苑法院共享司法资源、进行系统性、整体性协作,成功将甲公司厂房内的特大重型机器设备拍卖,将案款执行到位,挽回丙公司损失。
该案妥善执结,在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展现了京津冀三地法院融入协同发展大局,以高质量司法、高效能协作、高水平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成果。下一步,平谷法院将进一步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自觉和能力,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京津冀司法协同,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互惠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