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代,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深入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对于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革命战争年代党领导的人民司法在审判理念、方式方法、实践经验上的集中体现,精神内核是“一刻也不离开群众”。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代,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深入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对于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找准诉源治理切入点。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了解情况。人民法院推进诉源治理要深入一线,客观、全面、深入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一要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广泛开展诉源治理调研工作,摸底剖析辖区纠纷类型、易发多发区域等,深挖矛盾纠纷集中领域突出问题,精准指导工作实践;在各乡镇(街道)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在村组(社区)设立“法官工作点”,排查矛盾纠纷,收集社情民意,入居民小区、到田间地头、进公园广场等开展普法宣讲、法律咨询,开通线上线下“普法解纷直通车”,前移诉源治理阵地。二要及时提供治理预警。充分利用审判执行运行态势、涉诉信访等数据资源,定期编发司法审判白皮书、诉情简报,为党委、政府加强社会治理提供决策参考。推动司法建议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对于涉及民生、公共服务等领域的问题,有的放矢向行政机关提出优化行政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等司法建议。聚焦类案、多发案审理裁判,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根源,梳理总结行业管理盲点,及时提示预警主管部门。三要加强法治教育引导。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与时俱进的法治理念,积极参与“无讼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帮助开展村规民约“法律体检”,助推文明乡风民俗培育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深入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开庭、以案释法、现场答疑,将司法服务触角向村组(社区)、企业园区、重点行业延伸,让群众办事有遵循。构建立体式宣传矩阵,广泛宣讲非诉解纷机制优势,促进基层治理从定分止争向少诉无讼转变。
依靠群众,坚持“一切依靠群众”的根本路线,找准诉源治理着力点。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人民法院推进诉源治理要积极构建“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多元共治、分层递进解纷新格局。一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构建“法院+N”工作模式,组织协调部门、行业、村镇、社区等社会解纷资源,打造横到各行各业、纵到村组社区的调解网络。加强诉讼秩序治理,联合政法单位建立虚假诉讼、滥诉甄别机制,引导依法诚信诉讼。充分发挥行业、专业调解力量优势,及时化解多发易发领域纠纷。积极引入银行、保险、邮政等第三方人员进驻诉讼服务中心,强化诉前调解。充分吸纳精通法律、经验丰富、威望较高的离退休老干部、乡贤人士加入调解队伍,提升人民群众对非诉解纷方式的认同与信任。二要不断规范参与机制。完善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持续巩固“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规范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对劳动争议、金融借贷、知识产权等类型化纠纷,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机制,推动程序设置、效力确认、法律指导、赔偿标准确定等有机衔接。探索建立退休法官返聘、诉前调解工作考核奖励制度,制定人民法院调解入册标准,将符合条件的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纳入名册,动态考核清退。三要持续推动实质运行。坚持党委领导,加强府院联动,搭建常态化沟通平台,总结推广破解矛盾集中领域的有效经验和成熟做法。因地制宜指派诉讼服务团队入驻指导,深入推动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等机构实体化运行。健全重点领域涉诉信访联动防范机制,发挥基层群众工作平台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及时与有关部门研判会商,压实领导、属地、部门责任,推动“访源”治理。提供非诉解纷司法支持,强化业务指导培训和优秀调解员培养,打造能力强、素质高的社会化调解队伍。
服务群众,坚持“一切为了群众”的价值追求,找准诉源治理突破点。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人民法院推进诉源治理要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履职,以便民利民服务促进纠纷解决。一要强化法庭“桥头堡”作用。坚持执法办案与社会治理两手抓,促进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持续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深化“互联网+枫桥经验”实践,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广泛对接基层治理单位、基层党组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等,全面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实现矛盾预防、纠纷化解、音视频调解、司法确认等全流程在线办理。二要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群众提供“一窗通办、一证通办、一码通办、一网通办”服务,材料收转、案件查询、登记立案、缴费退费、保全鉴定、集中送达等诉讼事务一站通办、一次办好,确保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推进智慧诉讼服务与审判、执行、信访系统深度融合,充分应用司法大数据,评估研判潜在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解纷方式。三要优化“一次性”诉讼解纷。以“如我在诉”意识做好“案源”治理,加强诉前分流引导,强化诉前调解未果案件的解释疏导,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完善案件分流审理衔接机制,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锻造专业化审判团队,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着力减少二审、再审、执行等衍生案件,力争一次诉讼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用心、用情做好判后答疑,减少司法技术性与当事人可接受度之间的差距,真正实现服判息诉罢访。注重审执统筹,依法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禁止令等,加强对义务人的督促、提醒和执前和解工作,持续加强“执源”治理。
联系群众,坚持“人民群众满意”的最高标准,找准诉源治理落脚点。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公正。人民法院推进诉源治理要坚持“四个忠于”,坚守法治底线,以公正廉洁高效的审判工作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一要坚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人民法院要牢牢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胸怀“国之大者”、找准坐标定位,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工作中,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诉源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回应人民关切,时刻牢记“人民群众是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坚持依法办案,着力追求最佳审判效果。二要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抓实承办法官第一责任、庭长监督责任、院长决策责任、辅助人员共同体责任,健全完善制约有效、监督到位、权责统一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用权、依法办案、依法履职。结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加强对诉讼服务、庭审作风等常态化督察、通报提醒、整治问责,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强化廉政风险管控,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拓宽司法公开渠道,促进司法公开、公正、透明。三要坚持把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作为重要标尺。建立健全科学协调、运转高效的司法审判和司法政务管理机制,将诉前化解纠纷情况纳入法官业绩考核,引导审判资源向诉源治理倾斜,提升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性。统筹立、审、执、访各环节,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严把案件质量关,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加强司法礼仪、职业行为、能力素养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律运用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科技应用能力,以优质高效权威的司法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系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