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笔厚墨 绘好优化营商环境“工笔画”
2023-10-17 08:52: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曹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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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宁法院召开企业合规经营交流研讨会。res05_attpic_brief.jpg

  海宁市“法护营商中心”和“危困民营企业破产保护咨询中心”揭牌。res08_attpic_brief.jpg

  “安商驿站”法治服务企业专场走进海宁市黄湾镇,汇聚民情民意规范劳资关系。res11_attpic_brief.jpg

  海宁法院法官走访金辉果蔬有限公司。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精准聚焦经济发展的法治需求,靶向发力、精准施策,在高质量发展的“大写意”中,绘好精谨细致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工笔画”。

  靠前服务

  暖企的“亮色”更显

  “我们企业对竞业限制有点疑惑”“员工刚入职没几天就离职,还要告我们厂”“版权这块能否深入介绍一下”……日前,在海宁市黄湾镇人大代表联络站里,“安商驿站”法治服务企业系列活动“劳资纠纷风险提示专场”正在进行。企业代表围绕竞业限制管理、企业拖欠工资、新业态劳资纠纷、员工岗位调整纠纷等问题与法官面对面开展交流。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和镇(街道)四级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宁市人民法院三级法院及海宁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参与讨论。会后各方形成相关立法、修法建议,拟由海宁市人大逐级向省人大法工委提交。

  今年以来,海宁法院聚焦企业权益保障,系统梳理2021年以来1.6万余件民商事案件并在征求企业家代表意见后,确定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直播带货”法律风险提示等十个法治服务专场。每场以一场庭审旁听、一次法规解读、一组案例分析、一套防风险提示的“四个一”组合拳服务,为企业和企业家送去“法治大礼包”。目前,海宁已有12个镇(街道)的22个商会、120名企业家代表等根据需求扫码“点单”,开展专场活动8次,受众近4000人次。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安商驿站”法治服务企业专场只是海宁法院司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我们公司的产品经常被仿冒生产,面临电商平台取证难、损失认定难的问题,有什么办法能更好地解决这类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在海宁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联合举办的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座谈会上,15家上市公司企业家代表先后发言,畅谈发展困境,就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管理风险防控、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问题提出相应的法律服务需求。与会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回应企业关切。

  “服务企业既要有覆盖式的普法宣传,又要有针对性的问需于企。我们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双向结合,努力了解企业所思所想所盼,真正为企排忧解难。”海宁法院院长王建强说,为突破服务企业过程中的“屏障藩篱”,海宁法院坚持“点面结合”,提供分层式司法服务。今年3月以来,海宁法院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已走访130余家企业、行业协会,收集意见建议160余条,解决相关法律问题90余个。

  司法康复

  护企的“本色”更足

  发挥好破产审判职能,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海宁法院重视破产审判在化解重大涉企债务纠纷、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先后出台《关于深化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审理破产预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坚持府院联动机制,持续加强专业化建设,不断优化破产审判内外部环境。

  浙江某时尚家居有限公司及浙江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是家居制造领域知名企业,是香港上市公司某家居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核心控股子公司和主要生产基地,产品远销美国、欧洲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因该家居在美国的投资出现亏损,同时大额应收款回收困难,进而导致公司经营陷入困境,近千名职工工资无法按时发放;同时,与其合作的供应商遍布全国,也都受到牵连。

  海宁法院受理两公司预重整申请后,积极探索企业预重整方案,快速部署“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助力危困企业再生发展。一方面,法院坚持府院联动、部门协同,属地街道垫付800余名职工工资及补偿金;人力社保局同步特设专场招聘会,分流安置职工;金融办召集金融债权人会议并达成了金融债权留债并分期偿还的方案;属地镇(街道)就企业重整后的厂房租赁、变更注册登记等问题亦达成了共识。另一方面,法院组织相关部门,向家居制造行业主体广发邀请函,全面披露企业经营情况与发展前景,最终成功招募到两家投资人,确保重整资金8500余万元如期到位,普通债权受偿比例由零上升到20%以上,一揽子解决上市体系内外21家公司近8亿元债务。此次破产重整不仅使两家公司重新恢复生产运营,还使上市公司保住了生产基地及核心资产,避免退市风险,实现各方共赢。

  海宁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司法康复”作用,帮助企业“凤凰涅槃”,为当地经济社会平安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今年,该院联合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设立“法护营商中心”暨“危困民营企业破产保护咨询中心”,为危困企业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供法律法规专业咨询、企业价值精准识别、程序流转温馨指引等服务,推进“僵尸企业”出清,加快“有挽救价值企业”重整,让市场资源配置更加高效。“有了咨询中心,我们企业遇到经营困难就能第一时间寻找专业团队‘问诊把脉’,一改以往不知找谁、信息杂乱的被动局面。”浙江明士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静江说。

  善意执行

  助企的“成色”更艳

  海宁市拥有超13万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不可忽视的有生力量。为此,海宁法院坚持刚柔并济、能动执行,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助力企业快速实现胜诉权益;另一方面,出台《法治助推“一号改革工程”,优化提升十个不准》等文件,秉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帮助企业纾困解忧。

  “感谢法院的帮助,感谢法官尽心尽责组织和解,也感谢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和帮助,让我们酒店渡过了难关!”在海宁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被执行人海宁某酒店负责人连声表示感谢。

  原来,海宁某酒店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嘉兴某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告上法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确认酒店分期支付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租金及占有使用费113万元,双方另约定如酒店未按约支付,则需另行支付违约金3万元。

  海宁某酒店支付了71.7万元和解款后不再履行支付义务,嘉兴某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遂向海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海宁某酒店在向法院申报财产时反映近期经营十分困难,但仍想继续经营等待生意好转。执行法官前往酒店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酒店虽然存在工人工资、水电费延期支付的情形,但仍在积极开拓客源,经营状况较此前有所好转。若贸然采取强制措施,将使其生产经营活动彻底停摆,也不利于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实现。

  为助力善意执行人脱离困境,有效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找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申请执行人进行反馈,并多次组织双方和解。最终,在酒店先行支付20万元的情况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同意暂停对酒店进行信用惩戒。3个月后,酒店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如期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剩余欠款及违约金共计24.3万元。

  近年来,海宁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注重“多走一步”,将善意文明执法贯穿于执行全过程,通过综合运用执行和解、分期履行、“软查封”、加入新的保证人等方式,帮助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增强“造血功能”;同时,加大适用执前督促、畅通信用修复渠道等方式,减少因机械执法给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

  能动履职

  稳企的“底色”更浓

  皮革、经编、家纺作为海宁市主要传统产业,正快速向千亿时尚产业迈进,但原创设计的侵权痛点难除。为此,海宁法院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会同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举行知识产权保护体签约仪式,加强部门联动与资源共享,着力提升县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成立嘉兴市首批、浙江省第七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并在知识产权快维中心设立巡回审判点与共享法庭。快维中心共享法庭成立4个月以来,共受理221件案件,诉前纠纷化解率为52.07%。

  市场经济灵活度高、反应快,对企业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而探索签订的“无名合同”,海宁法院坚持发挥司法的规范、评价、教育、引领功能,积极营造依规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海某得公司与龙某公司存在长期买卖业务往来,为规范双方合规经营,两家公司签订廉洁自律约定书,约定龙某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海某得公司人员支付回扣等,如违反上述约定,龙某公司需向海某得公司支付合同标的额20%的违约金。经营过程中,海某得公司发现员工涂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原材料供应商所送财物,遂向公安报案。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涂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海某得公司据此认为龙某公司严重违反廉洁自律约定书中约定的廉洁义务,起诉要求龙某公司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海宁法院审理后认为,廉洁自律约定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且条款系双方平等协商,并非格式条款,该约定合法有效。龙某公司违约向海某得公司员工支付回扣,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海某得公司仅能提供框架合同及部分发票和交易合同,而其实际损失亦无法查实,海宁法院遂基于两家公司间开票金额、交易时间、发挥违约金惩罚性功能等因素考量,酌定龙某公司赔偿40万元。最终,双方均服判息诉,并已履行完毕。

  判决后,海宁法院向双方均发送了司法建议,建议双方优化自身企业合规管理,倡导廉洁经营。海某得公司现已将签订廉洁自律约定书作为企业对外招募供应商的必要条件,而龙某公司亦开展了严格的合规检查。廉洁协议是民营企业为规范经营活动而采取以合同约定方式防范自身腐败风险的有力探索。对此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无名合同”,海宁法院坚决以司法权威保障企业的自我管理,该案例也成功亮相最高人民法院第31期案例大讲坛。

  水美则鱼肥,土沃则稻香。欲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这幅“工笔画”描绘得更精细、更精美,需要沉下心来推敲琢磨。海宁法院将坚持开门走访、联系群众,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服务,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广大市场主体在法治轨道上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