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岳麓区:空置房屋拒交物业费 执行法官释法说理促执结
2023-10-12 09:44:04
 

  中国法院网讯(贺艺蕾)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2013年1月至今,广州某物业公司负责岳麓区含浦镇某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有权向业主收取物业费。谭、黄夫妻二人系该小区业主,多年未缴纳物业费,经物业公司多次催缴仍无动于衷。物业公司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经缺席审理,法院依法判决二人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二人依旧不为所动,物业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网络查控,法院发现二人名下有一笔定期存款可供执行,便依法予以冻结。可从数额来看,二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物业费,却为何迟迟拖延呢?此外,若直接划扣,二人将损失一笔不小的利息收益。

  通过电话约谈,执行法官了解到二人常年居住在外,房屋一直空置且未装修,便以为不需要支付物业费。这期间,门窗也双双丢失,二人因此对物业服务非常不满。

  对此,执行法官向二人普及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业主是否入住并不影响物业费的交纳。同时,执行法官就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向二人做了详细释明。二人这才表示愿意履行。

  鉴于房屋空置多年又遇损失,在法院的主持下,二人与物业公司最终达成和解,免除了部分物业费及违约金。次日一早,物业公司收到了这笔迟到已久的款项。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