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组织了一场特殊的诉前调解。说它特殊,因为前来调解的大部分当事人并未向法院起诉,而是由法院主动邀请他们前来化解矛盾。
事件还得从2022年6月说起,顾某某经人介绍进入彭泽县某码头仓储工程项目,进行平整地面的铲车工作,因欠工资20余万元未发放,顾某某便于2023年7月初向彭泽法院起诉,要求项目承包施工方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承担支付责任。
“这件事我们并不知情,我们与这些司机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案件前期沟通过程中,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很大的对立情绪。
原来,顾某某等多名司机是彭泽县某建筑公司招聘前往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施工的,工资并非由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放。但由于彭泽县某建筑公司欠付工资已久,顾某某等人只得多次前往项目承包施工方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讨要工资,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正常运营和项目进度。但该公司与彭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中,约定了项目付款的节点,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
了解共有17名司机未能拿到工资,讨薪纷争严重影响项目承包施工方项目进度,承办法官意识到此次案件很可能会“因一案牵数案”,影响本地的营商环境,妥善处理矛盾的最好方式便是组织诉前调解。
于是,在彭泽法院的主动组织下,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彭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以及顾某某等17名司机,来到法院进行诉前调解。
彭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认可欠付工资的事实,但目前因公司经营困难,无法发放。鉴于此,彭泽法院提出,让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其与彭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范围内,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优先将尚欠17名司机的工资提前发放。
经过长达三小时的核对,17名司机与彭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间共计125万余元的薪资数额,得到了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确认。之后,司机们与彭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下调解协议,彭泽法院逐一下发诉前调确书。
经过彭泽法院诉前主动介入,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工地恢复生产秩序。“我们正烦心如何妥善处理这件事,没想到法院主动找到我们,替我们解决困难,化解矛盾,解决了我们眼前的烦心事。”事后,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工地的负责人这样对承办法官说。
近年来,彭泽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发现涉企矛盾中可能存在系列案的情况下,主动组织诉前调解。抓前端治未病,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忧,积极引导其选择诉前调解、和解等方式处理纠纷,尽量避免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消于萌芽、止于未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