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8月初,受台风“杜苏芮”影响,华北地区出现极端降雨过程,高碑店因连续暴雨遭受洪涝灾害,几个乡镇受灾严重。近日,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新城法庭采用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了一起涉汛矛盾纠纷。
被告是河北省高碑店市东马营镇某村箱包生产经营者,2021年7月5日,被告在原告银行处申请办理一张信用卡,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开通信用卡后,被告进行透支消费,因疫情影响经营,资金周转困难,自2022年8月开始逾期,后经原告催要,被告未还清欠款,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被告所在的村受灾严重,不仅房屋受损,积压货物还被水淹、冲走,损失非常严重。庭审当日,被告克服困难来到了法庭,向法院说明了目前的困境,也向原告表示了想要还款但目前确实无力马上还清的态度。
为妥善处理此次纠纷,新城法庭庭长李美华法官立即展开调解工作,从帮助群众灾后重建、促进小微企业渡过难关、银行要承担社会责任等角度,进行释法明理,原本原告作为支行,仅有允许被告先支付30%欠款的权限。在李法官的调解下,原告代理人积极和上级总行进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了被告1个月内支付20%欠款、其余款项1年内还清的调解意向,案件圆满解决。这是银行部门近年来作出的最大让步。
典型意义
灾害面前,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法院,应强化主动作为、能动司法、靠前服务,全力做好涉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让受灾群众进行灾后重建无后顾之忧,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尤为重要。
本次灾情所在的高碑店市东马营镇,因紧邻白沟镇,以箱包加工、买卖为生的小微企业、个体经营者众多,他们在促进基层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味出具判决书,确实能保证胜诉原告的合法权益,但难免会出现“办结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的风险,因此,坚持“以调为主、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努力通过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通过调解帮助受灾群众获得延期还款时间,纾解资金紧张的难题,为受灾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展现了法院勇于担当作为的精神风貌,彰显了法院的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