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美村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能够调解成功真是不容易!”湖南省临武县汾市镇党委书记唐芬说。
案件调解成功后,看到村民刘某拿到了《还款计划书》,临武县人民法院金江人民法庭负责人王贤忠长长地舒了口气。在场的乡镇党委、政府及驻村工作人员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临武县汾市镇玉美村村委向村民集资,建造了商业一条街。该商业街由村委统一规划,共4栋24套,由承包商王某承建。2020年底,商业街的主体工程完工。经核算,每套房屋的建房款为11万元。
商业街建成后,23户均付清了建房款,而村民刘某以村委拖欠其征地款为由,尚欠74350元未付。王某一直要不到建房款,于是将玉美村村委及村民刘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王贤忠与各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施工合同你们玉美村委会盖了章,村会计又写了欠条,这个工程款就应该你们给!”刘某说。
“玉美村商业街建房村委只是起到一个牵头作用,具体都是24户建房户自主集资,要钱就应该找拖欠建房款的刘某,与村委无关。”
“村子里搞旅游毁坏了我的田地,欠我征地款,村委给我征地款,我就给建房款!”
各方互不相让,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怎样才能找到妥善解决案件纠纷的突破口?王贤忠陷入了沉思。
接下来的几天,王贤忠接连到村里、镇上走访。
“在这个纠纷起诉到法院之前,我们已经组织了多次调解,但各方意见很难统一,里面还涉及玉美村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果法院能够调解,也是为当地解决了一件大事。”汾市镇政法委员李小聪说。
“玉美村是临武发展乡村旅游的示范村,这个事情处理得好,也能助力郴州今年的旅游发展大会。”汾市镇副镇长段志勇在了解法院的来访目的后,也表示愿意共同推进案件的调解工作。
在了解各方的想法后,金江法庭联合汾市镇党委、镇政府工作人员、县农经办负责人、驻村干部、支委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等召开座谈会。会上,各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诉求,王贤忠也对案件进行了法律分析,当天虽然没有调解成功,但各方的态度已经有了明显转变。
“王法官,王某说只要刘某愿意给工程款,他可以少要一部分,也同意分期,你再去做做刘某的工作。”几天后,玉美村村支书刘四清欣喜地打来电话。
王贤忠赶忙与汾市镇政府、党委工作人员及玉美村驻村干部联系,并将当事人约到法院。
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王某与刘某达成一致意见,村委也表示会尽快按规定处理刘某的征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