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村委”齐联手 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2023-09-14 15:28: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艳杰
 

  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孤山子法庭收到一件排除妨害的案件。原告郝某与被告郭某比邻而居,两家的房子仅有一米之隔,可郭某在郝某的房子西侧砌了一堵墙,这堵墙让两家直接变为“零距离接触”,这让外出打工多年的郝某气愤不已。郝某多次与郭某协商,郭某都拒不理睬,郝某无奈只好一纸诉状将郭某告到法庭。

  收到案件后,孤山子法庭慕庭长深知这类案件关乎双方邻里关系,为防止以后纠纷扩大化,便立刻委派法庭调解员协同孤山子镇西村书记,一同前往郭某、郝某家调解。

  调解员与村书记到达现场后,便马上开始实地勘测,并结合证据材料——郝某的房屋产权证,上面明确标明房西侧与郭某家有一米距离,现郭某直接贴着郝某家房子西侧砌墙,完全是郭某的过错。于是,马上找到郭某先做思想工作。

  因郭某是西村村民,与村书记非常熟悉,便以此为突破点,先由村书记进行情理角度的劝说。“你们都是三四十年的邻居了,老辈少辈都是好邻居,甚至你们都是一起长大的,这么多年的好关系,怎么能为这一米的墙闹到法院,真的打起官司,不管输赢,都是输了感情……”见郭某被村书记说的态度有些缓和,调解员又继续以法理的角度给他分析利弊,终于在二人“软硬兼施”下,郭某同意马上拆墙,方便郝某做房屋保温。

  最终,在调解员和村书记的见证下,郭某将这堵墙拆完,也拆除了郝某与郭某心里的那堵“心墙”。一起邻里纠纷,在家门口顺利化解,这里村书记也起到不可小觑的作用。

  柳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广泛汇聚各方调解力量,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为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