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增强“抓前端、治未病”的行动自觉
2023-09-07 08:45: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哲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理念创新。各级法院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确保“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落实到位、生根见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他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明确提出,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理念创新。各级法院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确保“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落实到位、生根见效。

  “抓前端、治未病”,体现中国文化绵延数千年的优良传统,凝结着华夏文明治国理政的智慧精华。古人云:“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治病于未成,防患于未然,成为历代贤哲的共识。“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一旦“病”“乱”形成再去治,就如同渴了再挖井、临打仗再造枪,悔之晚矣。国家和社会治理是一门大学问,一定要深入领会、灵活运用传统智慧,未雨绸缪、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提早谋划部署,防止矛盾激化。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利益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思想文化多元化趋势明显,社会矛盾多发叠加,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人民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愿望表达更加强烈,表达渠道更加便捷,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更加全面深入。这些因素导致矛盾纠纷类型和数量不断增加,利益平衡与纠纷处理的难度日益加大。从矛盾化解规律来看,越早发现早处理,治理成本越小,社会风险越小,化解难度也越小。一旦社会矛盾蔓延扩大,不稳定因素增强,风险叠加积聚,问题解决的最佳时机也容易丧失。社会治理需要共建共治共享,矛盾化解需要各方合力、层层把关。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如果不从源头发力,不把解决问题关口前移,等到各类矛盾积聚并以诉讼方式大量涌入法院,纠纷化解和风险管控难度必然加大,人民法院必然会承受巨大压力和挑战。只有强化源头治理,实现矛盾分流化解,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案多人少的矛盾才能有效缓解,人民法院也才有更大的精力、更多的时间,来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来研究层出不穷的新类型问题。

  不断增强“抓前端、治未病”的行动自觉,必须牢固树立矛盾化解“一盘棋”的意识。要积极从法治建设整体布局出发,落实“积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的要求,主动把更多精力向基层倾斜,把更多资源向诉前倾斜,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通过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落实“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加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通过总结办案规律、发现问题成因、交流工作经验,推动综治各部门的能力整体提升。要认真落实人民调解法关于“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的规定,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积极担当作为,主动靠前发力,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共同研判形势,研究治理对策,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增强“抓前端、治未病”的行动自觉,必须要找准参与治理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力量,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国家治理的总体部署,把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作为着力点,增强参与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自觉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公正高效审判、促进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效能优势。要以司法建议工作为重要抓手,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善于通过科学分析研判审判执行态势,发现倾向性的社会治理问题,掌握苗头性的安全风险隐患,深度挖掘个案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类案发生的普遍性规律,及时发出风险预警,向有关部门提出确有必要又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发现治理短板、堵住治理漏洞,真正实现“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要坚持数字驱动,强化科技赋能,不断提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重点是建设数据平台,打好数据基础,创新深度应用,打破数据壁垒,以司法数据的有序流动和共享推动社会治理联动。

  增强“抓前端、治未病”的行动自觉,要进一步发挥司法的价值引领作用。典型案例凝结着法官辨法析理、辨明是非、定分止争的智慧,是直观体现天理、国法、人情的活生生的法治教材。要充分认识“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道理,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和宣传力度,通过展示典型案例的指导价值和警示意义,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指引和价值导向作用,明态度、亮观点、辨是非、促正义,引领社会风气,维护社会和谐。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及时跟踪法治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司法关切,以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声音,讲好法治故事,强化全社会的法治信仰,努力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每一个人的行动准则。

  (作者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