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卡帮走账 落法网领刑罚
2023-08-31 15:12: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廖长春
 

  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杨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21年6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杨某在聊天软件“蝙蝠”APP上认识一个收购银行卡的人,收购杨某银行卡及绑定的手机卡,并承诺每天支付300元的报酬,每一个星期结一次账。杨某在明知对方用其银行卡帮助网络犯罪进行资金转账的情况下,将其名下一张银行卡和绑定的手机卡卖给对方,并通过圆通快递邮寄给对方。

  2021年6月27日当日该卡入账502笔,金额人民币41.8万元,其中受害人马某、俞某向该银行卡转账人民币7400元。后该银行卡被冻结,杨某未能联系上对方,亦未获利。2022年6月6日,经办案民警电话联系后,被告人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据此,鉴于本案具体案情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