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绵亘数百里的古兜山泉水泛着粼粼的波光顺流而下,流经天然富硒土地,滋养出具有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甜水萝卜”,产值近亿元。
镇上还引进了养猪产业,如今,这里可谓是泉水清、萝卜甜、猪仔肥、村民致富忙。可就在前不久,“甜水萝卜”与养猪产业还爆发了“二选一”的冲突。
2020年8月,崖门镇水背村引入一家年产达10万头商品猪的养殖基地。村民们开始很高兴,认为这是带动经济的富民产业,可一段时间后,大家发现情况不对,养殖场经常偷排污水。小河里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甜水萝卜”都种不出来了。
村民们认为,养猪基地可以不要,“甜水萝卜”一定要保住,保住“甜水萝卜”就保住了生态。为此,村委会一纸诉状告到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要求停止排污并赔偿。
新会区法院法官庄华伟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开展现场调查。断面水质监测报告显示,“养猪场出水口”水质多项不达标,法院认定养猪场存在排污行为,依法判决其向村委会支付生态赔偿款17万余元,并立即停止排污行为。
案子结了,法院的工作也算完成了。可庄华伟认为,问题还没彻底解决,工作还不能结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肯定要保,但猪场接下来怎么办?关停吗?有没有一种方式,能实现“甜水萝卜”与养猪产业的双赢?
庄华伟再次来到水背村。这一次,他注意到养猪场其实预留了猪粪尿等废弃物处理设施安装位置,只是为了节约成本一直未采购设施并投入使用。“这说明养猪场还存在着转型升级的基础和可能,致富路和生态美想办法兼顾好,是可以双赢的。”庄华伟认为。
当天,庄华伟向区环保局和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镇政府将养猪场纳入“河长制”重点监测对象,由环保单位督促其整改升级排污设施。
在镇政府和环保单位的监督下,养猪场立马采购设备整改。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排污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
“现在整改的猪舍首层,是有机肥生产车间,二层车间的猪粪尿等废弃物通过漏缝板,落入一层垫料,经半年到一年的好氧发酵腐熟,转变成有机肥料,供应给周边萝卜种植户。”养猪场负责人陈某向前来回访的庄华伟介绍道。
陈某还向庄华伟算了一笔账,引进设备虽然投入比较大,但长期来看保住了生态,这样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不然村里要赶他走,还得赔偿巨额生态修复费,现在废弃物还能再卖钱,值了!
“排污整改合格的3条生产线已全面投入养殖,另外7条生产线排污许可证发放后可以全部投入养殖,到时产量每年达14至15万头。”陈某乐呵呵地说道。
养猪产业保住了,村委会用生态赔偿款对河道进行了深入清淤治理,“甜水”也回来了。
这是新会区法院运用司法建议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据介绍,近三年来,新会区法院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行业领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29份,反馈并落实整改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