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工作交流会商机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有效凝聚工作合力,更好发挥司法审判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军强调,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都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法单位。开展交流会商对于把党的领导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跟上、适应、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进步,更好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一步关键是在党的领导下做好请示报告、做实工作衔接,狠抓会商成果落地见效的“后半篇文章”。加强沟通协调,围绕会议纪要确定的框架和重点,密切具体职能部门之间积极、顺畅、务实的沟通。坚持刀刃向内,对于落实中的不同意见,要主动担当、主动从自身找原因,善于运用政治智慧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解决办法。不能因循,对于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及时调整抓落实的思路和举措,努力取得更优更实的会商成果。
贺荣指出,健全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交流会商机制,既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对于落实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要求,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凝聚法治合力,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履职尽责,共同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要进一步聚焦律师、调解、仲裁、公证、司法鉴定、刑罚执行、海峡两岸及港澳与内地司法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采取务实举措,共同推动司法审判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完善会商机制,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凝聚共识、商解难题、汇聚合力,共同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建设。
会前,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在深入沟通协商基础上,研究确定了提交会议讨论的9个方面28项具体问题。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邓修明,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振江分别就会商的问题作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司法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王裕文,党组成员、副部长赵昌华,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围绕共同关心的问题,广泛交换意见、深入研讨交流。会议就进一步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加强人民调解指导、提升仲裁公信力、规范司法鉴定等工作,以及强化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法治建设,达成一系列共识,形成了责任明确、务实可行的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