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的核心要素
黑龙江推出新型法官审判质效管理通报体系
2023-08-13 08:32: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丽丽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法官审判质效管理通报体系,对原有通报体系进行优化重塑,推行了“1+3+1”新型法官审判质效管理通报体系,以办案数量为基础,突出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引进质效系数这一项创新机制,推动审判能力现代化。

  如何适应审判能力现代化新要求,黑龙江高院将优化管理创新成果作为新课题,纳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调查研究中,走进三级法院审判部门调研,与审判管理法官和刑事、民事、执行等条线法官座谈交流。“以结案率、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为主进行通报,缺乏客观性、科学性、准确性。”“地区收案差异”“结案论英雄”“重效率轻质量”……这些问题共同聚焦“法官审判质效管理通报体系不科学不系统”。黑龙江高院以此破题检视整改,推出了“1+3+1”新型法官审判质效管理通报体系。

  据了解,通报体系的核心是12项评价指标,其中,办案数量指标占60%;其余11项是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占40%;首次引进质效系数,区分中级、基层法院,并按民事、刑事、行政、执行4个条线对每名法官进行质效评价,再运用质效系数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旨在平衡办案数量与办案质效,最大限度真实反映法官整体办案情况。12项评价指标和质效系数,体现了以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为核心要素的评价体系方向,解决了唯数量论的弊端,采取全省法院定期通报,并将通报与绩效考评挂钩,指引法官聚焦“公正与效率”,能动履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需求。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