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执法清正廉洁”“执行有温暖为企解困难”,2023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收到了两面锦旗,这两面锦旗来自于同一个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过程中,法院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偿还申请执行人本金并支付利息398万余元,解决了广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
一个案子两面锦旗三方欢喜,这是广西法院在“企业清淤”执行专项行动中的生动实践。今年以来,广西各级法院按照相关部署,开展“企业清淤”执行专项行动,为企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上半年,广西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57088件,同比上升11.62%;结案208450件,同比上升22.21%;执行到位金额245.57亿元,同比增加62.57亿元,未结案件48638件,同比下降18.62%,执行案件呈现“三升一降”的良好态势。
优化措施卸“包袱”助企减负增活力
走进广西贵港某科技有限公司,寂静的厂房再次响起熟悉的机器轰鸣声,空荡的车间恢复了忙碌的场景。
此前,该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银行借款2630万元,并以其名下135亩土地及厂房作为抵押。后因公司经营困难,无法按时还本付息,陷入困境。
为助力企业良性发展,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优化执行方式方法,将135亩的土地分割成两块进行处置,只拍卖没建有厂房的100亩土地用于偿还债务,留下35亩建有厂房及办公楼的土地继续经营使用。土地变卖成交后,不仅该公司还清了债务,保住了厂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保障。
困境迎来反转,欠债变成双赢。这是贵港市两级法院全力开展“企业清淤”执行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今年上半年,贵港市两级法院以强有力的措施让企业“活”起来,让营商环境“优”起来,共执结涉企案件3759件,执行到位金额5.1亿元。
广西各级法院在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化执行措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桂林市两级法院优化“365+8”工作模式,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以惩戒预警的形式,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取得良好的效果。今年以来,共执结涉企案件2916件,执行到位金额2.32亿元。
贺州市两级法院践行“谋快巧惠”执行工作法,制定《2023年全市法院“谋快巧惠”执行涉企案件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开展涉企案件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受理涉企执行案件215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9140.58万元。
梧州市两级法院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涉企执行案件共15966件,建立工作清单,全面规范涉企案件执行措施,灵活运用活封、置换查封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的不利影响。
公平公正促和解 为企发展注动能
“我们公司员工工资已经按时发放了,企业的经营也步入正轨,感谢法官!”2023年7月20日,被执行人南宁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覃某专程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向法官表示感谢。
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南宁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及众多案件纠纷,企业基本账户被数次冻结,公司股东也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但公司经营着南宁某大型商场,发展前景较好。如果法院冻结该企业的基本账户后,不但该公司职工的基本工资无法发放,职工的社保及水电费等运营的开支也无法缴纳,企业经营将进入困境。
江南区法院执行局黄文民法官团队查阅案卷后,数次到案涉企业的商场了解被执行人企业及商场租户的诉求,并邀请申请执行人到商场进行调查走访。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的协议,由被执行人支付100万元给申请执行人后,每月从所得租金中支付35万元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基本银行账户的冻结,并解除对被执行人企业采取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最终,该案前后仅用时37天以执行和解的方式予以结案。
在执行工作中,广西法院多举措以“和”促执,在促进执行和解上下足功夫,提高执行效益。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了探索。简单的办公桌,整齐摆放的休息椅,就构成了柳南区法院的执行和解中心。这个中心见证过企业走出困境的高兴,也见证过企业面对未来的昂扬斗志。
和解中心自2022年成立以来,共化解案件3450余件,和解到位标的额1.83亿元。通过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2023上半年柳南区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增幅较去年同比下降到3.77%,有效减少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数量。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一龙头企业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中,并没有简单采取宣告破产的方式出清,而是充分考虑该企业客观情况,引入战略合作方,同时逐案引导当事人和解,一揽子清结企业涉诉债权债务,让企业重获新生。
延伸职能重服务 为企纾困解难题
在执行专项活动中,广西法院将助企惠企责任扛在肩上,主动走进企业,为企业“把脉”,并有针对性地开出排险堵漏“良方”,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2023年4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银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到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就涉企执行案件导致的社会风险、企业信用影响进行释法明理。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涉企案件执行措施正负面清单》,上门提供司法服务,督促企业主动履行法定义务,调查了解涉执企业的经营状况,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结合“企业清淤”执行专项行动,以“分别谈话+集中调解”方式,督促其采取积极措施整改,及时纠正失信行为。今年以来,共对15家被执行企业进行集中约谈,促成履行完毕案件31件,标的额1508.9万元;和解19件,标的额381.3万元。
贵港市两级法院采取院领导重点走访、业务部门联合走访的模式,对近3年来诉讼执行案件多或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走访,并适时进行回访,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助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和良性发展。
广西法院以司法助企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狠抓执行质效指标管理,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加强终本案件的严格规范管理,抓好执行案款发放管理,为企业“清淤排阻”,让企业发展更加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