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中院执行交付12000平米江景房
2023-07-24 16:02:44 | 来源:丹东法院微信公众号
 

  烈日炎炎,正午时分,12000平方米江景商业用房交付现场,各企业代表从对簿公堂到和气地一起合影留念,期间发生了什么?

  执行前奏:上万平江景商业用房执行意见不一

  因借款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丹东某有限公司向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三方公司名下的20余处担保财产,该财产毗邻断桥核心旅游区,距鸭绿江畔不足百米,具有极佳的地理位置和投资空间。

  "应当直接执行担保财产,胜诉当事人的权利必须全力保护"

  "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确系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但企业败诉并不意味着要一棒子打死"

  "执行标的物仅限于担保财产,不能让担保企业损失扩大化"

  "虽然法律文书上没有实际占有经营的企业,但这些企业正在经营是事实,直接腾退等于宣告这些小微企业'死刑'"

  ......

  执行过程:能动司法、刚柔并济普法

  聚焦"公正与效率"发力,实现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统一。

  一方面,对于不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财产,执行干警坚持提高执行强度与创新执行方法相结合,冒着酷暑与室内无供电的现状,用时2周完成17处不动产的破拆、清点、测绘等工作,获得执行财产的"第一手台账",避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

  另一方面,对于可能影响企业经营的财产执行,执行干警以维护企业正常运营为出发点,协调各方企业分别作出让步,引导拟提出执行异议企业全程参与执行过程,以"各取所需"代替"对簿公堂",以利益平衡点覆盖矛盾易燃点。

  执行结果:速度+力度+温度=案结事了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本案从申请处置财产到实现债权仅用时79天,不仅远低于同类案件办案用时,甚至低于普通无财产执行案件平均办案时间。

  法院合计执行不动产1.2万平方米,为胜诉当事人实现胜诉债权6600万元的同时,降低了败诉当事人的继续履行的利息压力。

  本案共涉及9家企业均通过法院执行实现自己权益,实现强制执行"0"异议。

  丹东中院始终坚持从自身职能出发,以更优质的帮助和服务将企业护在中心"C位",为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