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得知房产被查封 被执行人忙履行
2023-07-27 09:23:06
中国法院网讯(赵志伟 贾若南)耿某起诉郝某、王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郝某、王某赔偿耿某58329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主动履行义务,耿某向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一边被执行人郝某收到执行文书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赵志伟,哭诉其无力履行义务;另一边申请人耿某更是百般催促赵志伟强制执行。经过调查得知二被执行人系夫妻关系,现长期居住在新乡。在对其进行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赵志伟一边安抚申请人情绪通知告知其下一步将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由于二被执行人长期居住在新乡,赵志伟又立即委托二被执行人住所地的法院对二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
功夫不负有心人,委托查询反馈二被执行人在新乡市区有一处房产,赵志伟遂委托当地法院第一时间对该房产采取了查封措施。有了查封房产做保证,申请人情绪也稳定了,赵志伟开始制定执行计划。
因被执行人在外地,赵志伟便多次电话督促二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起初二被执行人不为所动,坚称无钱履行。赵志伟向其告知如不履行义务将依法处置其名下房产,但被执行人称不相信因为5万多元就要处置其房子。赵志伟向其多次释法未果后,决定亲赴新乡,首先对房产的档案信息进行查询,而后对查封房产进行现场勘查,当赵志伟在门外拨通了郝某的电话,并告知其目前所在位置时,二被执行人顿时慌了神,连连表示会尽快和申请人联系协商履行义务事宜。
一周后,双方当事人共同来到滑县法院,申请人耿某收到全部款项后赵志伟为其办理了结案手续,并依法解除对房产的查封,案件圆满化解。
滑县法院在此郑重提醒被执行人,请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莫被采取了执行强制措施后才追悔莫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避执行终成恶果,唯有履行义务才是正道。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