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法官巧言促执结 双方言和释前嫌
2019-04-17 10:15:5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王雪冰
“法官说得对,远亲不如近邻呀!以后我们两家一定好好相处!”申请人耿某感叹道。近日,在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巧言规劝下,一度反目成仇的邻居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2013年,申某因急需用钱,向关系较好的邻居耿某借款10000元,双方约定利息为月息1.5分,申某支付了两年的利息后便不再支付利息。后耿某多次向申某催要,申某拒不偿还借款本息。耿某一气之下,于2018年1月将申某诉至滑县法院。经审理,滑县法院判决申某偿还耿某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后申某未在法定履行期间内履行义务,2019年1月,耿某向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申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财产申报表等手续,但被执行人申某既未履行还款义务,也未依法申报个人财产。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申某与申请人耿某系邻居,二人在发生借款纠纷前关系一直不错,且涉案金额不大,猜想其中定有缘由。若对申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利于邻里关系,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后执行法官将双方约至办公室,一方面引经据典,分析利弊,深入浅出地讲道理;一方面让当事双方敞开心扉,尽情倾诉,找出问题源头。
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才得知原来双方之间只是一场误会。误会消除后,申请人耿某表示自愿放弃利息,被执行人申某当场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二人握手言和。二人对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感激不已:“若不是法官耐心调解,我们俩还不知道要闹到什么时候,这种滋味不好受啊!”
滑县法院执行法官因人制宜,因事制宜,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使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2013年,申某因急需用钱,向关系较好的邻居耿某借款10000元,双方约定利息为月息1.5分,申某支付了两年的利息后便不再支付利息。后耿某多次向申某催要,申某拒不偿还借款本息。耿某一气之下,于2018年1月将申某诉至滑县法院。经审理,滑县法院判决申某偿还耿某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后申某未在法定履行期间内履行义务,2019年1月,耿某向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申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财产申报表等手续,但被执行人申某既未履行还款义务,也未依法申报个人财产。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申某与申请人耿某系邻居,二人在发生借款纠纷前关系一直不错,且涉案金额不大,猜想其中定有缘由。若对申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利于邻里关系,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后执行法官将双方约至办公室,一方面引经据典,分析利弊,深入浅出地讲道理;一方面让当事双方敞开心扉,尽情倾诉,找出问题源头。
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才得知原来双方之间只是一场误会。误会消除后,申请人耿某表示自愿放弃利息,被执行人申某当场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二人握手言和。二人对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感激不已:“若不是法官耐心调解,我们俩还不知道要闹到什么时候,这种滋味不好受啊!”
滑县法院执行法官因人制宜,因事制宜,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使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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