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上半年 “执转破”立案108件 助推僵尸企业“腾笼换鸟”
2023-07-18 16:29:17
 

  中国法院网讯(刘志军 元春华)近日,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江西盈佳有限公司和解协议,耗时43天化解执行案件12件,22笔债权清偿率为100%,实现了质效双赢。这是抚州首例执转破案件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转和解并获得成功的案件。

  今年上半年,江西省抚州两级法院结合全市涉企执行案件实际情况,加强部门协同、府院联动和上下沟通,推动“执转破”制度落地生根,让执行与破产实现深度融合,助力市场主体的“挽救”与“出清”。上半年,抚州两级法院共移送执转破案件131件,立案受理108件,成功化解执行不能案件122件,一大批僵尸企业“腾笼换鸟”。

  同频共振 府院协调联动

  崇仁、乐安、南丰法院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园区办、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形成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凡是涉及企业有产可破,加强与政府联通联动,引导国资平台参与竞买,有效处置了多家破产企业的后遗症,使企业在破产重整中平稳过渡。

  洪某等十余人与江西某电气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江西某电气公司因经营不善,欠款达九百万余元,企业陷入破产状态,后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方面主动对接招商引资企业,帮助了解被执行人江西某电气公司的企业状况和债权债务情况,另一方面,多次参与招商推进会,配合政府部门研讨推进,全面清理被执行人的债权债务情况和提供法律服务等。

  因案施策 统筹挽救出清

  临川、东乡、南城法院牢固树立立案、审判、执行“一盘棋”的思想,加大部门之间的配合,对筛查范围内的各种案件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执行期间问题突出案件要重点标记,对下一步案件处置、移送提供有效信息。对产能落后、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和运营价值的“僵尸企业”,加速推动破产清算,引导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对暂时经营困难、仍具有挽救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企业,综合运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手段盘活存量资产。

  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某饮料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存款,已停产停业,名下的厂房土地均无人竞买,宜黄法院为避免由“僵尸”企业带来的执行僵局及对生产资源浪费造成的不合理损害,并未直接移送破产,而是居中协商,引进第三方承租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租金用于抵偿债务,最终成功破局。

  繁简分流 落实应转快转

  宜黄、金溪等法院充分运用执行事务中心“繁简分流”机制建设成果,以“快执”为引,构建“执转破”“快转”新机制。一方面,强化案件筛查,提升工作效率,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的行为。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将债务人为单一企业的、停工停业的、系列案较少的、无财产或财产已经处置完毕,但仍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执行案件纳入“执转破”“快转”机制审查,做到应筛尽筛、当破尽破、应转快转。另一方面,运用二次调查,确保案件质量。在启动“执转破”程序前,再次进行财产调查,对确符合终本条件的案件迅速导入快转程序,在坚持“执转破”案件移得快的同时,确保“执转破”案件能够立得了、破得掉。

  名词链接

  “执转破”制度,又称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与转换制度,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资不抵债、达到破产界限、符合破产条件,在征询程序中获得执行当事人的同意后及时将企业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制度。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