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院推行执行预警机制
2023-07-18 09:41: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博 张伟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系统化推广柔性执行措施,积极探索建立了“三‘书’而行”执行预警机制,即“告知在前,惩戒在后”,在强调执行强制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能动作用,根据不同执行情况,在不同执行节点,向被执行人有针对性地送达“执行和解征询意见书”“执行强制措施预通知书”或“信用惩戒预告知书”,起到告知、提醒及警示作用,引导被执行人采取积极措施,让执行措施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在孙某申请执行方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方某未果,经孙某提供线索后,立即前往方某住处,现场向其送达了预拘留通知书,此举意在督促方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给予其缓冲余地。通过强制措施的威慑,方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当场与孙某达成和解协议,短时间内即履行完毕。

  今年第二季度柔性执行措施实施以来,哈尔滨两级法院执行和解率较第一季度大幅提升26.37%。“我们希望通过刚柔并济、张弛有度的执行方式,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全社会尊重法律权威,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哈尔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银滨表示。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