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执行立案,我们公司很快就拿到了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已经付清的证明收到了,避免我们企业作为被执行人而影响企业信用。”日前,一起涉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向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道谢。
这是该院通过涉企案件督促履行协调机制,高效妥善化解民营企业纠纷的一个缩影。
今年3月,海盐法院受理当地某检测公司与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就尚欠的40余万元工程款达成分期付款的协议,即从4月起,置业公司每月向检测公司支付10万元。但仅支付了一期,置业公司因资金一时周转不开没有按期支付。检测公司于5月底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执行剩余的30余万元。
因双方系调解结案,又都是本土企业,法院遂将案件转入执前督促程序,通过涉企案件督促履行协调机制,将案件通过县工商联分派到置业公司所属的镇街商会督促履行。由于商会对属地企业较为熟悉并且也具有一定威望,通过协调,置业公司积极筹措资金、陆续支付,截至6月27日最后一笔余款进账,30余万元工程款已全额支付给检测公司。两家企业的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据了解,涉企案件督促履行协调机制是针对商事纠纷化解耗时较长等现实困境的有力探索,也是推动商人纠纷商会解、协同参与社会治理的创新举措。今年6月以来,海盐法院与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建立该机制,将涉企案件分派至属地镇街商会,进行执前督促;或对已进入执行程序但未履行完毕的案件,开展督促履行或引导企业破产清算,凝聚合力实现涉企纠纷的“执前化解”“终本出清”。
“企业一旦作为被执行人进入执行程序,尤其是还在正常运转中的,造成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海盐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李夏琰说,“因此,我们借助外部力量,通过涉企案件督促履行协调机制,在执前阶段化解纠纷,不仅能使企业避免因执行受到的不良影响,也能为企业节省执行费等开支。对于已经是被执行人的企业,我们合力督促企业积极履行或促成和解;对已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尽快使其重回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