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一大早,当事人捧着一面刻有“青天有鉴,司法为民”的锦旗,守候在西藏自治区林周县人民法院门前,经询问,该当事人是一名申请执行人,他专程前来表示感谢。“感谢林周县人民法院,感谢执行局局长,是你们秉公执法、公正为民,坚持不懈帮我们追回了拖欠很多年的工资,我给你们点赞,谢谢你们!”
案件详情
申请执行人杨某、张某与被执行人某矿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判决某矿业有限公司支付劳务工资共计2800000元。判决生效后,某矿业有限公司由于一直停止经营,未能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杨某、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由执行局局长亲自办理,立即依法向被执行人某矿业有限公司送达了恢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履行债务,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多轮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基本账户无任何存款,于是对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了额度冻结且局长亲自带队前往四川成都约谈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某。
经约谈,了解到该公司现已由四川某公司收购,需要接触第三方收购公司后方可知本案的履行计划,经约谈,第三方公司最终同意立即筹集100万元支付给两名申请执行人,剩余案款请求宽限两年的时间慢慢偿还,鉴于被执行人公司目前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且尚有多案债务纠纷,局长迅速改变执行思路,通过与双方多次协商沟通,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和解,两名申请执行人由于可以立即领取到100万元执行案款且剩余案款被执行人公司承诺余款分批偿还自愿同意达成执行和解,最终双方顺利达成执行和解,该案胜利收尾。
这面锦旗既是当事人对林周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更是人民法官坚持公正司法的真实写照;这面锦旗鼓舞和鞭策着林周法院所有法官在实现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更加努力奋斗,执行局全体干警将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坚决打赢“执行难,难执行”这场硬仗,确保各项执行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