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阮洋)近日,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赴2600多公里以外的云南省景洪市,在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和勐龙边境派出所的协助下,将案外人准备运至境外的涉案豪车依法扣押,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2022年5月,周某向秦某借款22万元。秦某多次催要,周某均未还款。该案经广德法院判决后,于2023年1月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周某未如实申报财产,也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对其名下财产调查时,发现其名下有一辆保时捷豪车,银行账户有少量余额,且余额已因其他案件被冻结。法院遂将该车辆查封,禁止其办理车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但执行干警经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周某已下落不明数年,涉案车辆亦不知所踪,故一直未能对该车辆进行实际扣押。
今年6月,广德法院突然接到云南省勐龙边境派出所工作人员电话,称发现两名可疑人员企图将登记在周某名下的保时捷车辆驾驶出境,在过境检查时发现该车辆已被我院查封,现已及时拦截,如果我院要求将车辆扣押,需要尽快到当地处理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考虑到安徽到云南路途较远,为有效抓住执行时机,广德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启动跨区域司法联动机制,迅速将相关委托材料传送至当地云南省景洪法院执行局,委托其与勐龙边境派出所进行交接。对于该紧急委托,景洪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及时与勐龙边境派出所取得联系。据了解,景洪法院与勐龙边境派出所距离也较远,但在景洪法院的积极配合下,仅用时2个小时便完成委托工作,当晚就将涉案车辆扣押至景洪法院保管。
6月27日,广德法院执行干警赶赴云南省景洪市。在对案涉车辆进行确认后,与景洪法院完成扣押车辆的交接手续,异地扣车之行完满完成。7月5日,该车辆顺利运抵至广德法院。
此次执行行动,广德法院和景洪法院、勐龙边境派出所有效联动、异地协调,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